7批次酒类抽检不合格被依法处置
本报讯(记者 叶祯)近日,自治区食药监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和酒类2类食品163批次样品。其中,抽检酒类样品44批次,合格37批次,不合格7批次;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样品119批次,均合格。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检测发现有2批次酒类存在超范围使用甜味剂(三氯蔗糖、甜蜜素、糖精钠)的情况,分别是乐业县百佳惠超市销售的标称“桂林溶江三花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极米酒”样品,检出三氯蔗糖;宁明南华批零店销售的标称“广西象州县区氏酒厂”生产的“海福泉纯米酒”样品,检出糖精钠、甜蜜素。
据执法人员介绍,三氯蔗糖、甜蜜素和糖精钠为具有增加产品甜味作用的食品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酒类不得检出。经常食用合成甜味剂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
此外,有5批次酒类酒精值不符合标准,分别是江州区兴隆百货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广西巴马年轻态健康长寿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长寿神寿乡劲酒”样品、宁明县实用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宁明县酒厂”生产的“花山古酒(米香型白酒)”样品、融安县良通酒厂销售的标称“融安县良通酒厂”生产的“阳峰泉酒(喜庆天下)”样品、融水县天云酒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柳州市融水县天云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云义酒(其他蒸馏酒)”样品、梧州市惠龙酒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梧州市惠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古龙窖(酒类)”。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市、县(市、区)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新闻推荐
乐业旅游产业发展态势良好 1至8月共接待游客144.81万人次
本报乐业讯今年以来,乐业县围绕“旅游旺县”目标,以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和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项目为抓手,立足优势,深挖潜能,做好旅游发展文章。今年1至8月,该县共接待游客144.81万人次,同比增...
乐业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乐业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