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法院一日审理5起刑事案件 7人被当庭宣判缓刑
本报靖西讯3月11日,靖西市人民法院依法通过简易程序审理5起认罪认罚刑事案件,7名被告人被当庭宣判缓刑,被处罚金1万元至2.2万元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其中4起案件的6名被告人均因违反我国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为走私犯罪提供运输帮助,将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走私入境,行为均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另一起案件被告人黄某,通过微信联系后,驾驶小货车,以每件烟叶12元运费,帮助一名外国妇女运送53件烟叶至中越边境界碑时被当场查获。庭审中,7名被告人均认罪悔罪。最终,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实情、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分别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7个月至1年不等,并均宣告缓刑1年,处罚金1万元至2.2万元不等。5件案件当庭作出宣判后,7名被告人不再押回看守所,交由相关部门进行社区矫正。□罗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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