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暴力阻碍警察执法被判拘役
本报靖西讯因缺乏法律意识,一时冲动暴力阻碍人民警察执法,近日,被告人陆某被靖西市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4个月。
8月16日,陆某与妻子赵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陆某在家打砸物品,赵某害怕便报警求助。接到警情后,靖西市同德派出所民警易某、农某出警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向赵某讯问,陆某突然从家中冲出来,对两位干警进行拉扯、殴打,导致农某眼部被打伤,携带的手机被打碎。陆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某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妨害公务行为是对法律的蔑视和挑衅,对执行公务的人员人身安全造成危险。希望大家增强法律意识,遇到正在执行公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予以尊重并主动配合。切勿因一时冲动采取极端行为抗拒执法,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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