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夯实平安根基 筑牢法治阵地
本报德保讯近年来,德保县紧紧围绕平安建设总体要求,深入实施“一二三工程”,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夯实平安建设根基,为深入推进平安德保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建设“一个阵地”,打造社会治理“综合体”。该县认真抓好村(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德保县综治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全县村(社区)综治中心实现了实体化办公。同时,加强规范化指导,充分发挥好村(社区)综治中心服务群众、信息收集、预警督办、矛盾化解等职能作用,将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成为集治安监控、视频会议、远程教育、综合治理、研判分析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平台,逐步实现村务民事高效优质办理,综治中心成为推进村(社区)平安建设的重要平台。
完善“两套制度”,形成多方联动“共治圈”。一是完善综治中心制度。健全应急联动预警机制,完善村(社区)综治中心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执行重大节点和重要会议、国家重要庆典活动期间24小时值班备勤和零报告制度。同时,组建村屯义务巡防队、“平安协作组”等群众各种自治组织,全面落实巡逻报警执勤调解等防范措施。制定考核评价机制,把村(社区)综治中心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当中,制定考评细则,增加试点工作在平安建设中的权重;落实情况报告制度,要求村(社区)综治中心要定期或不定期通过会议、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和网格员信息上传工作业务、通报发生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案(事)件,排查掌握不稳定因素应急联动制度。二是完善法律保障制度。坚持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为突破口,建立健全村务一事一议、双述双评、村级重大事项听证会等村民议事制度,不断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推动村(居)“两委”工作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支持农村居民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提高农村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完善基层法治服务平台,加强基层法庭、派出所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村屯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智慧警务室,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职能,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水平。
组建“三支队伍”,夯实治安防控“联防圈”。一是建好用好村(社区)普法宣传队。组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等普法宣传工作队伍,通过开展“壮剧巡演”“法治宣传进歌圩”“法律惠民进万家”等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形成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二是建好用好义务治安巡防队。积极推进村级义务治安巡防队伍建设,按照“综治领导、乡镇牵头、公安指导、村级管理、公众参与”的原则,在村(社区)全面组建村级义务治安巡防队。主要负责开展治安巡逻和防控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全民参与,共保平安”的强大声势和浓厚的氛围,在违法犯罪分子面前铸就一道群防群治的铜墙铁壁,预防违法犯罪,维护村(社区)内治安稳定,营造和谐生活环境,助力和谐新农村建设。三是建好用好矛盾纠纷调解队。以村(社区)网格员、警务助理和司法调解员为核心组建村(社区)矛盾纠纷调解队,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深入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四个三”工作法,积极开展矛盾纠纷精准排查精细化解工作,重点排查和化解农村“三大”纠纷、征地拆迁、重大项目落户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力消除突出的社会问题和不稳定因素。
□韦奇赵鑫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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