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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好诉调对接五部曲 奏响社会稳定和谐音 ——探索“诉调对接”12345”模式

汉江晨刊 2018-01-09 10:26 大字

[摘要]——探索“诉调对接”12345”模式

□ 蒋晓安

紫阳,虽然是陕南的小县城,但是,享有“硒谷之乡”、“民歌之乡”、“贡茶之乡”的美誉。辖区17个镇35万人口。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各类矛盾纠纷呈现“井喷”式爆发,涉诉类案件逐年递增,紫阳法院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沿阵地,在案多人少、涉诉信访压力聚焦的窘境中,找准“诉调对接”这一突破口,积极探索和深化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形成了“服务一站式、前置两关口、调解三步走、精准四对接、推行五举措”的“12345”工作模式,收到了审判质效与群众满意度提升、涉诉案件大幅下降的“两升一降”良好效果。从2015年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运行以来,紫阳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823件,委派诉调对接办公室调解480件,司法确认32件。截至2017年12月20日,紫阳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385件,委派调解310件,占当年受理民商事案件的22.4%,比2016年上升165件,调解成功233件(含司法确认31件),占委派案件的75.2%;引入诉讼程序51件,比2016年下降61件,同比下降58.7%,为紫阳构建“大调解”格局提供了坚实支撑。

构建一个平台 打造立体网络

2015年9月,紫阳法院与县司法局成立了诉调对接领导小组,联合出台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明确了诉调对接的原则、受理范围和工作机制,建立了10名人员的专业诉调队伍和由(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五老人员”组成的特邀调解队伍,选派10名员额法官分别联系该县10个专业调解委员会,负责对调解工作的培训指导和委托调解工作,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构建。在县法院设立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和调解室,实现诉讼引导、立案受理、案件查询、诉前调解、判后答疑“一站式”服务。制作了审判流程示意图,对前来诉讼立案的当事人发放通俗易懂的诉讼须知、举证责任、诉讼或执行风险承担等内容告知书,为每位当事人提供诉讼向导。院机关各审判团队和各人民法庭巡回就地、上门审理案件、在17个镇195个村(社区)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室,定期或不定期到办案点受理案件,方便群众诉讼,形成以院机关诉调对接办公室为中心,以各法庭为支撑的纵横立体网络。

前置两个关口 重心挺向一线

前置“诉调对接”的末梢关口,在5个基层人民法庭与镇综治维稳中心、派出所组成诉前联合调解中心,并与各村民委员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联合构建“诉调对接”网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辖区内出现的重点矛盾纠纷,建立矛盾排查机制,做到早发现早调处,将矛盾化解在立案之前,避免了对簿公堂可能造成的矛盾激化。2017年8月15日,紫阳法院洄水法庭就运用“诉调对接”机制,将一起剑拔弩张的邻里权纠纷成功化解在矛盾激化前。该庭辖区内界岭镇双明村莫某与许某系邻居,因许某堵塞其房门的通道,两家产生矛盾,各自集结家人,更大的矛盾很可能一触即发,甚至可能导致恶性事件。洄水法庭在排查到这一矛盾纠纷后,果断出击,并及时联系镇综治维稳中心、派出所、村委会人员,赶赴现场,与当事人沟通,从中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握手言和,及时有效化解了这起纠纷。

其次,前置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关口。采取“两手抓”的方式,一手抓定向培训指导,10名员额法官分别指导10个专业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培训指导165场次。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计划,采取举办培训班、点评调解文书、现场指导、邀请旁听案件审理等多种形式,针对法律适用及调解文书的制作等,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指导。一手抓个案指导,在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的过程中,遇有涉及法律等相关问题,人民法院及时予以指导、协助,有效提高了人民调解的工作效率。

推行三步调法 案结事了人和

在大量的调解实践工作中,紫阳法院认真总结出一套“三步调法”,广泛运用,效果较好。

第一步,析法明理,介绍和解案例。首先让案件当事人清楚自己的矛盾纠纷在法律法规中的保障和主次责任关系,在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的权力下,促使当事人作出理性的决定。再通过指导法官掌握的大量生动调解案例资源,向案件当事人进行介绍,为调解工作奠定基础,建立承办法官与当事人的信任基础,消除当事人双方对立情绪。

第二步,答惑解疑,找准利益平衡点。在理清当事人双方主次责任的基础上,承办法官依据法律条款对当事人双方提出的问题答疑解惑,把握当事人心态和矛盾纠纷的焦点,探明双方当事人诉求高线和做出最大让步底线。

第三步,解开心结,耐心调解促言和。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用足够的耐心、恒心与当事人双方谈心,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瞄准矛盾纠纷焦点,寻找调解突破口,打通心结通道,达成最佳效果。若调解不成,引入诉讼程序。

精准四个对接 推动多元调解

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专业调解组织等资源整合,建立全县调解网络及调解人员名册,定期召开联席会,强化沟通,协作配合;二是调解机制对接。县委政法委向全县印发《紫阳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实施办法》,将诉调对接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要求全县各综治成员单位和各镇村,在党委领导下,合力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三是与信息化应用对接。实行网上调解,运用互联网社交平台,不论当事人居于何地,均能在法官主持下汇于一点,对话沟通,解决纠纷;各法庭以辖区为基础建立了微信群、朋友圈,成员有各综治成员单位、派出所、镇村干部及人民调解员,及时发布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就调解中的个案进行切磋,在交流中增强调解能力,充分利用现代通讯信息技术,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四是法官与镇村对接。结合紫阳县便民服务“五个一”工作机制,该院23名员额法官分别包联全县17个镇195个行政村,实行台账式管理,点对点对接,法官定期到包联镇村与村委会干部、调解人员召开会议,建立长效联系的工作机制,抓好法制宣传,纠纷排查、矛盾化解等工作,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调解工作,受到群众赞誉。

推行五项举措 真情便民服务

强化诉前引导调解,对适宜人民调解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民间借贷等民商事案件,立案庭和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先询问其是否经过人民调解,未经调解的,向其释明人民调解的特点和优势,告知诉讼风险和成本,在尊重当事人对纠纷解决途径选择权的前提下,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纠纷解决途径。其次是推行委派、委托、协助调解。一方面在诉前、诉中、执行各环节,法院经征得当事人同意,委派、委托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调解。另一方面,在诉前、诉中、执行过程中,审判人员根据案情,分别邀请人民调解员或特邀调解员以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协助进行调解,不断提高社会力量在调解中的参调率,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加强个案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纠纷过程中,遇有法律等相关问题请求指导、协助的,县法院、司法局及时指派法官和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工作人员予以指导、协助,力争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此前提下,大力开展巡回审判。紫阳法院将巡回审判与诉调对接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司法为民理念的主动性,为行动不便、交通不便的群众广泛开展上门立案、上门审判。将法庭开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巡回收案、就地调解,调解一案,教育一片,也为推进普及法治知识宣传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紫阳法院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不断拓展和完善,充分调动了各种社会调解资源的广泛参与,使大量民间矛盾纠纷消灭于萌芽之中,解决在诉讼之前,极大的缓解了法院的诉讼压力,收到了“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效果最好”的良好社会效应。该院2016年被安康市委、市政府授予“依法治访先进集体”;被紫阳县委、县政府授予“社会治理”、“重点领域创新”等奖项。

当然,随着社会生活的多变性,复杂性,紫阳法院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将在探索中不断完善、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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