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紫阳集中执行多起案件攻坚“执行难”

汉江晨刊 2016-08-09 22:12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王洪波 马小松)为捍卫生效裁判的法律权威,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全县“基本解决执行难”部署安排,连日来,紫阳法院在县人大、县检察院、县政法委等部门的监督见证下,集中执行力量,连续攻克执结多起案件,为攻坚“执行难”打下了坚实基础。

拒不腾退房屋,强制执行终返还。2009年1月,原告覃某与被告匡某签订买卖房屋及转包土地协议书,后被告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原告以被告付款逾期为由起诉到紫阳县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房屋。紫阳法院作出判决后,被告不服并上诉于市中级法院,后经中级法院二审,判决覃某与匡某签订的《买卖房屋即转包土地协议》中关于房屋买卖合同内容有效,合同解除后由覃某返还匡某价款8000元,匡某返还覃某已交付房屋,匡某所搭建房屋自行拆除。判决生效后,匡某未自觉履行腾房义务,覃某向紫阳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匡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腾房公告,限其在15日内将房屋腾退,逾期将依法强制执行。但是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匡某仍未自觉履行腾房义务,后来干脆把门一锁,和执行人员玩起了失踪。在执行法官多次说服教育未果的情况下,法院决定强制执行。7月21,经过5个多小时连续奋战,终于将涉案房屋全部腾空,当场将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强制腾退房屋,彰显司法权威。原告代某、何某诉被告代某某、胡某返还房屋一案,紫阳法院判决被告代某某、胡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房屋。但判决生效后,被告代某某、胡某并未按照判决履行义务,原告代某、何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在向被执行人胡某下达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拒不执行。承办法官决定依法强制执行。因本案涉案房屋有135平方米,屋内物品繁多,承办人先后多次到涉案房屋内实地记录和考察,制定出缜密的执行方案。执行中,干警对房屋内所有的物品进行了清点、登记、拍照和录像,并组织工人将屋内的财物逐一搬运至暂时为被执行人胡某租赁的房屋内,当场交付给胡某。经过6个多小时的奋战,终于将涉案房屋腾空,交付给申请人,圆满将案件执结。

因借款起纷争,法院果断执行。陈某因尹某未按期还款起诉至紫阳法院,后经法院主持调解由尹某支付陈某借款本息37.6万元,调解书生效后,尹某拒不履行调解裁定书义务,陈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查明被执行人尹某自行垫资,在本县城关镇大力滩村修建安置点一处,安置点有塔吊一个,遂将塔吊依法予以扣押。另查明被执行人在修建该处安置点时,因资金短缺,施工时间长,欠下当地村民工资、材料款未支付,借的大量高利贷未归还,村民多次到县政府上访。执行干警发现扣押的塔吊悬在高空无附着物,常年未检修,眼前正值汛期,随时有倾倒等不安全因素,为消除安全隐患,执行干警决定对扣押的塔吊进行执行变卖。执行中,村民一时不肯将塔吊拉走,并要求被执行人支付了工资、材料款及借款后方可拉走塔吊。执行干警又耐心给村民宣讲法律,阐明法理,在政府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村民才纷纷离开,将塔吊拆卸进行变卖,并将价款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

新闻推荐

白河县中厂镇出台小额到户扶贫贴息贷款发放管理办法明

●白河县中厂镇出台《小额到户扶贫贴息贷款发放管理办法》,明确了扶贫贷款审核、发放、管理、使用等工作,做到资金运行安全、专款专用,切实把扶贫资金发放工作落到实处。(通讯员李清泉何军)●紫阳县人...

紫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紫阳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