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彤彤荣誉送给安康好法官
图为骆云桥(左三)代表安康法院系统,和来自全国各地的好法官一道,在北京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接见和表彰。
本报讯(通讯员 张涛 文/图)近日,从北京最高人民法院传来喜讯,安康市法院系统有2名个人和1个集体受到表彰:旬阳县人民法院赵湾法庭庭长骆云桥被授予“全国法院模范法官”称号;安康中院宣教处副处长张涛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汉滨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骆云桥是旬阳县人民法院赵湾法庭庭长。自进入法院,一直坚守在审判工作第一线,共办结各类案件1700余件,指导、参与基层组织调解案件550余件,所办案件无一起超审限案件和错案,无一起投诉举报。骆云桥同志经常长途跋涉,到案发地巡回办案、核查证据,20年时间走遍辖区4镇65个自然村,努力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人民群众和历史的检验。自2011年以来,他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授予 “全国最美基层法官”、“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安康好人”等诸多荣誉称号。
张涛,现任安康中院政治部宣教处副处长。该同志自从事法院宣传工作16年来,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先后刊发新闻、文学作品1.2万余篇。特别是去年先后两次赴旬阳赵湾、小河深入采访挖掘,撰写的《上善若水润民生》一文,在《人民法院报》整版刊发了骆云桥的先进事迹后,在全国法院系统引起反响。同年9月,骆云桥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紧接着他根据骆云桥的事迹,改编的微电影剧本《法官骆云桥》,在第二届全国“十佳”微电影大赛评比中,位居第七位。去年,紫阳县人民法院进行主审法官执行长制度改革,张涛先后多次去紫阳进行调研,撰写的《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深度报道,先后在《安康日报》、《陕西政法天地》等多家媒体刊发,引起省法院的高度关注并被确定为司法改革试点单位。
汉滨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自2007年以来,先后被市中级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2013年被省高院授予全省刑事审判先进集体,2014年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在全庭干警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稳步上升。在审判工作中,该庭能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到学校、社区、农村、监狱等地开庭,举办法制讲座,普及法律知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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