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审判:清官能断家务事

汉江晨刊 2018-04-24 09:15 大字

□ 通讯员 邱芳 记者 杨迁伟 孙妙鸿

家庭矛盾引发诉讼高发

2017年,安康法院系统受理家事案件3382件,约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24.3%。位列前三的分别是汉滨区人民法院1198件、旬阳县人民法院413件、平利县人民法院272件。通过对近三年的统计数据对比,安康两级法院受理家事案件数量呈现出逐年上涨的趋势,涨幅约为10.4%。离婚纠纷是家事案件的主要类型,比例高达84.97%,且“80后”、“90后”人群成为离婚的主要人群。同时,分家析产纠纷、继承纠纷也呈现上升趋势,婚约财产纠纷、非法同居纠纷、确认婚约无效纠纷等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

与安康相同的是,全国家事案件也呈现上升趋势。据统计,近三年来,全国法院每年审结的家事案件都超过了150万件,约占全国民事案件的三分之一。

家和万事兴,家固天下稳。家庭和谐稳固不仅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也是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家庭出现矛盾,闹到法院这一步,分歧已经非常大。过去,法院把家事案件按照民事案件的审理模式与程序进行审理,审判员办理案件的思维模式也较为传统保守,就案办案,虽然熟知法律,但对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知识欠缺,不能有效地引导当事人沟通交流。没有做到针对家事案件的特点“对症下药”,导致案件判了但是没有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家事审判作为解决家庭纠纷、化解家庭矛盾的法律屏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传统的家事审判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实需求。这就要求家事审判在审判理念、专业化程度、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探索出有别于传统民事审判的家事审判规律,建立具有钝化矛盾、修复关系、治愈情感等特点的新型家事纠纷化解方式和协调机制。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开始在全国100个基层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4月,汉滨区人民法院、旬阳县人民法院、平利县人民法院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

“圆桌审判” 营造轻松的说理氛围

试点就要试出效果来。面对转型机遇,试点如何试?市区两级法院以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为导向,以消除对立、修复关系、实现家庭和睦为目标,在家事审判队伍建设、审判方式、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与尝试。

首先,各试点法院相继成立了家事审判庭,组建了专门的家事审判团队和调解团队。在人员配备上,严格筛选具有婚姻经历、熟悉家事审判业务、善于心理疏导和沟通、责任心强的女法官组成审判团队;挑选辖区内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民陪审员组成专门的家事审判陪审团队;邀请妇联、社区、村镇工作人员、律师代表和其他行业热心调解工作的女性代表组成调解团队。从而实现了家事审判的专业化、专案化。

在审判庭的布置上,各试点法院一改过去审判法庭的严肃、沉闷和冷峻,纷纷打造有利于化解矛盾的温馨环境,建立家事审判庭、家事调解室、亲子活动室、心理咨询室。对家事审判功能区进行“家庭化”装修装饰。整体设计、布局突出“人和家兴”的家庭美德文化元素。全力打造“家庭式”审判,采取“圆桌式”、“会客厅”的场景布置代替传统式审判台,以“丈夫”、“妻子”等家庭称谓取代原、被告席,体现了司法的包容和理解,给当事人营造一个轻松、缓和的说理氛围。

“柔性审判”修复家庭裂痕

家事如何审理?各试点法院在“柔性审判”上下功夫,注重从情感角度进行引导,打开家事案件的审理缺口,为幼小的孩子、孱弱的老人、离散的家庭撑起一把充满爱心与温情的保护伞。

多重修复,总有一重修复能奏效。各试点法院细化家事调解制度,发挥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诉调对接作用,将家事审判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纳入县区“三调联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中,利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资源,化解家事纠纷;创新“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邀请“两代一委”成员、妇联、司法、社区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参与家事案件调解。针对家事案件举证难的问题,推行家事调查员制度,聘请镇村、社区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个人经历、家庭关系、财产状况、居住环境等进行调查,为案件调解、判决提供参考;实行“全程调解、就地调解”。从立案时就开始贯穿调解机制,通过“劝、谈、教”相结合,发挥近亲属在解决家事纠纷中的作用,动员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亲属参与调解。

家事审判还利用微心理学调解,法官在尊重、热情、真情、共情、积极关注案情变化等前提下,在每个阶段关注当事人的微表情、微反应、微行为、微情绪,判断案件走向,采用冷处理法、情感呼唤法等,在微心理学的助力下调解。

针对家庭暴力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案件,各试点法院建立了反家庭暴力的整体防治网络,充分发挥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保护性功能。在涉家暴案件中开通了“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查、优先取证、优先执行,依法优先保护了受虐者合法权益。为确保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有效执行,法院与公安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形成实现民事诉讼强制措施和治安管理处罚措施的无障碍衔接。同时与司法行政、民政、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建立常态化的部门协作机制,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有效帮助,切实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

办理一案宣传一片

家事案件是家庭成员之间的摩擦纠纷,有的家庭甚至采取暴力、遗弃、虐待等行为对待家庭成员,不仅伤害家庭成员的感情,遭道德层面谴责,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影响社会风气。

为此,各试点法院以新民风建设为主题,在案件审理中做好当事人的家风家训宣传教育。在具体的案件审理中,家事审判庭引入新民风建设的社会道德评议,邀请村组(社区)干部、群众代表、人大代表在家事案件调解过程中进行道德评议,让身边的人用身边的事去劝说、去教育、去批评,感化和唤起当事人对家庭的责任感和亲情,促进家事案件的成功调解。对于兄弟姐妹互相推诿的赡养案件,采取逐个做工作,各个击破的办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解除兄弟姐妹之间的隔阂,让他们做到“不等不靠,以身作则尽孝道”。

在家事审判中,各试点法院还建立了“家事审判+脱贫攻坚”的工作模式,通过审理案件,了解当事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对于贫困当事人给予及时救助。针对脱贫攻坚工作出现的赡养等家事案件,法院做好调解的同时快审快执。部分家庭,为了能够享受扶贫政策,子女将老人的户口分出,单独立户,让老人独自居住在老旧房屋,从而使其符合低保条件,享受国家救助政策。对于这种“假贫困、真忤逆”的情况,法院积极与镇政府、村委会、司法局等联系,由驻村干部、司法工作人员、基层调解组织等,及时“劝、说、教”,力争调解解决,达成赡养协议,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对于无法调解解决的,引导老人进入诉讼程序,由家事审判庭快速调审。

一方有外遇要离婚、家暴要离婚、老公长得丑也要离婚;继承权要打官司、财产分割要打官司……“清官难断家务事!”在矛盾纷繁复杂的今天,当法官遇到“家务事”,如何判?判好了,家庭就和谐了,判不好引起矛盾升级。如何让家庭这个社会的最小单元和谐起来?如何让有裂痕的家庭得以修复?在全国法院系统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安康实际,探索家事案件审判、调解的新方式、新机制。同时,加大对基层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的指导力度。全市两级法院致力于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探索出了一系列有特色的家事审判工作方法,新风轻拂,让一个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和睦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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