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势力团伙向聋哑人收取保护费

阳光报 2019-11-04 06:03 大字

阳光讯(记者 熊玺)这是一个由聋哑人组成的恶势力团伙,他们以西安市西郊的几家舞厅为据点,向进舞厅陪舞的女性聋哑人收取“保护费”,每人5000元。如果有人不愿意交保护费,就会遭到该团伙成员的毒打。该团伙正准备将整个西安市的舞厅都划分“势力范围”,结果被西安市莲湖警方摧毁。

2018年7月23日,西安市公安莲湖分局环城西路派出所接到程某(男30岁,陕西省商洛人)报警,称其女朋友陈某(女,19岁,聋哑人,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人)遭遇抢劫。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工作,在案件侦办过程中通过串并案件,发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抢劫案,而是一个以聋哑人为主体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莲湖分局抽调刑侦大队精干警力联合环城西路派出所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侦查工作。专案组立即将两起案件并案侦查,通过大量的走访、摸排,调阅案发地周边监控记录1400余小时,逐步缩小搜寻范围,最终发现贺某、侍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2018年8月6日,莲湖分局出动83名警力在西安市莲湖区五星街铁塔寺等地将贺某等6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贺某,女,37岁(聋哑残疾人),2006年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2009年、2012年两次被强制隔离戒毒。贺某与侍某是夫妻,他们聋哑人有一个“圈子”,所以他们这些聋哑人能联系在一起,逐渐组成了一个犯罪团伙,他们以西安市西郊几个舞厅为据点,外地来西安的聋哑人想要在西安的舞厅陪舞就必须给他们交“保护费”,如果不交就会遭到他们毒打。

2018年7月22日22时许,贺某夫妇以替被害人陈某的朋友“浩浩”索要欠款为由,纠集邸某、郭某,尾随从西安市莲湖区西关“万紫千红”舞厅下班的陈某至肯德基西关餐厅二楼,围住陈某,贺某夫妇殴打陈某,抢走陈某的华为荣耀10手机一部。后贺某等人将陈某强行带至西安市莲湖区五一巷内一路边烧烤摊。在该烧烤摊吃饭期间,贺某等人向陈某索要钱财。后又将被害人带至铁塔寺恒绿市场,让陈某给贺某微信转账200元,又通过被害人的手机与陈某的男朋友程某(非聋哑人)微信联系索要6500元。侍某抢走陈丽的手机(手机后盖内有现金30元),后以600元变卖。经鉴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2071元。经诊断,陈某全身多处外伤。

据办案民警介绍,贺某等人将西安舞厅划分为了东南西北四个区域,各自负责一片区域内的舞厅,通过威胁、驱赶、殴打等暴力方式向外来跳舞的聋哑女性收取保护费。因该犯罪集团复杂的人员构成给侦查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犯罪成员绝大部分为聋哑人,其中还存在未成年孕妇,其家属均在外省市并且多数不愿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不仅在语言交流上有障碍,而且聋哑人对常识性的概念与法律理解存在较大误差;讯问工作进展缓慢,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面对这些困难,办案顶住了种种压力,带着手语翻译老师一次讯问不清,那就两次、三次讯问;一天讯问不完,那就两天、三天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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