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案阅案鉴案 群众满意代表点赞 石泉法院开展“百名代表评百案”活动纪实
干警给代表们介绍法院立案诉讼服务、执行工作流程。
本报记者陈洪钧通讯员赵维锋
如何维护司法公正,树立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这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话题。安康市石泉县人大常委会与石泉县人民法院携手前行,开展“百名代表评百案”活动,为推进区域法治建设提供了“石泉经验”。
2019年3月26日,石泉县“百名代表评百案”活动在石泉县人民法院池河法庭拉开帷幕,活动主要内容是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法院开展“评案、阅案、鉴案”三项工作。活动开展以来,该县人大选派了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大代表参与石泉县法院30余起审执案件的旁听、评议、调解等工作,其中参与了法院审理的2起涉恶集团案件的庭前会议、庭审、宣判和评议。人大代表参与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旁听庭审并参与调解,对执行案件现场全程监督,助力公正司法。同时,代表们也增强了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从而可以更好地向群众宣传法院工作和宣讲法律知识。
法院履责代表担当
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石泉县法院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班,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涉诉信访、涉黑涉恶、涉民生工程、涉贫等社会各界关注的案件。法院工作人员提前告知县人大案件性质、简要案情、开庭或执行时间、地点、案件难点等内容,确保县人大根据案件类型,选择出更适合参与该案“评案、阅案、鉴案”的人大代表。
自活动开展以来,院长、庭长履责担当,办理大案、要案、难案,开“示范庭”,执“骨头案”,并积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审执全过程。截至9月底,院长、庭长办结1194起案件,占全院结案数的65.5%。其中以吴华为首“翼龙贷”、陈国俊为首“车保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城关镇“排除妨害案”、石泉老街“强占数年腾房案”和石泉某水电公司13年积案等审执案件,人大代表全程参与,调解案件20余件(次)。
在艾胜利(化名)与颜德武(化名)排除妨害纠纷案、谢华(化名)与冉正义(化名)民间借贷纠纷案中,两起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均以案件判决不公为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文书,且四处信访。人大代表在调阅两案卷宗后作出评议,认为两案审理公平公正,代表们主动与案件当事人取得联系并释法明理,最终在代表们的劝导下,当事人息诉罢访。同时,石泉县法院在人大代表的监督和支持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成效,全院案件发改率仅为0.41%,案件执结率、调撤率和质效稳步提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群众满意代表点赞
“这个案子都13年了,本来以为成了‘死案子’,没有想到竟然这么顺利地拿到赔偿款,真是太感谢了!感谢法院帮助企业解决难题,感谢人大代表调解纠纷,为法院和代表点赞。有这样的法院、这样的法官、这样的代表,我们在石泉创业更有信心。”拿到赔偿款后,石泉某水电公司代表激动地对负责该案的执行法官、石泉县法院院长单福东和全程参与执行、调解的县人大法工委主任方绪周说道。
该案还要回溯到2006年5月,石泉县法院判决河北某机械公司在一个月内一次性赔偿石泉某水电公司财产损失费400379元。在判决生效后的13年里,办案法官穷尽措施,但河北某机械公司仍未履行赔偿义务,于是,石泉某水电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院长单福东了解案件有关情况后,另辟蹊径,从查公司注册登记信息做起,查明被执行人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的情况,找到突破口。经申请人追加该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后,法院成功执结此案。
“通过全程参与法院对两起涉恶案件审理,我对恶势力犯罪的危害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同时也能看到法院严惩黑恶犯罪的决心,看到了法院审执案件的艰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尽我所能,扎实调研,提出更多可行性建议,也算是我为法治建设贡献绵薄之力。百名代表评百案活动搞得好,增进了代表与法院的感情,让代表更加了解法院的工作,正确行使监督权力,更加支持法院工作。”全国人大代表赵明翠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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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石泉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