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报案家里两万余元被盗 公安一查偷钱者为其丈夫
家里5000余元现金和黄金手镯、戒指、项链等涉案价值高达2.4万余元,转眼间悉数被盗。10月8日,石泉县公安局池河派出所迅速破获,偷钱者竟是报案人的丈夫。 记者 郑开洪 通讯员 熊国兵 刘祖毅
10月7日14时许,石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池河镇村民叶某报警,称其家中遭遇盗窃,被盗金额高达两万余元。池河派出所接到县局指令后,迅速派出办案民警赶赴案发现场,并向县局刑侦大队寻求支持。技术民警发现:室内室外无任何明显翻动、撬动的可疑痕迹,根据现场勘查结果,侦查民警分析研判后确定该案为熟人作案。将报警人叶某丈夫谭某作为重点嫌疑对象进行调查,最后谭某迫于警方的强大震慑,主动到派出所交代了实情。
经询问,谭某与妻子叶某因婚姻琐事及孩子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为了吓一下妻子,乘着妻子叶某带孩子到医院看病离开家后,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夫妻俩的共同财产5000余元现金和金银首饰拿走,上演了这起“乌龙”盗窃案。为了化解谭某夫妻双方矛盾纠纷,避免发生民转刑事案件发生,池河派出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社区民警邀请村干部、网格员在派出所调解室组织谭某夫妻双方,通过向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讲法律法规、讲乡规民约,谭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并写下保证书。池河派出所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避免了事态进一步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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