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石泉有个 “养济院”

各界导报 2017-01-13 00:00 大字

 石泉县城有个福利机构,从清代延续到民国,从民国延续到今天,历经三个时代,有着近年的历史,这在全国都是少有的。□ 洪军据石泉道光县志记载:清嘉庆元年(公元年),典史范继昌捐资在石泉县城西门内建西厦房3间,名曰“养济院",俗称“孤老院",用以安置救助孤寡弱贫,这可能是有史记载以来,石泉县最早的“养老院"。后来知县李枢焕在记载这事时说:“邑之养济院,年久倾圮。前任少尹范公,于嘉庆元年捐资倡修西厦三间。"意思是说石泉县的养济院,由于年代久远,已经倒塌了。前任少尹范继昌,在嘉庆元年捐钱修了西厦房三间"。可见,石泉养济院在范继昌捐修之前已经存在。有意思的是,典史一职始于元代,明清时期均设此职,属于未入流(九品之下)的文职外官,主要负责缉捕和监狱,相当于今天的公安派出所所长、看守所所长职务。不过在县里的县丞、主簿等职位裁并时,其职责由典史兼任。因此典史职务虽列九品之下,却由吏部铨叙,皇帝签批任命,仍属于“朝廷命官"。虽如此,典史必定地位低,工作累,收入少,还容易得罪人,甚至被人瞧不起。然“位卑未敢忘忧国,事定犹须待阖棺",典史范继昌的这种博爱、怜民精神还是值得敬佩的。后来由于白莲教起事,范继昌奉差调到兴安郡,接着又调任湖北竹山县任知事,他虽然没有完全修好养济院,但一些孤苦贫困男女毕竟有了栖身之所。按照养济院运行规则,凡进了养济院的,每月发给一定数量的口粮,可不沿街乞讨。由于只有三间房屋的养济院规模太小,能进的必定有限,还有一些没能进养济院的乞丐,只好在石泉县城北城门楼炮台上、泗王庙戏楼下、校场坝废墟下露宿,十分可怜。清嘉庆四年(公元年),李枢焕调任石泉县任知县,看到这一情景就想着力改变,但因流寇作乱,要筹军粮,防守城池,没有工夫处理这些民生事务。清嘉庆七年(公元年)冬,地方安宁,李枢焕想到养济院太拥挤,院外乞丐露宿街头之情景,便捐出自己的俸禄(工资),在养济院原址修起东厦房三间,前后修了院墙,使孤苦贫困男女不在一起混居。由此实现了范公所没有实现的愿望。至此他十分感慨:“可惜国家赡养孤苦人的钱粮太少,若能多给一点,就积大德了!"由此他倡导仁人君子都来行善事。道光二十八年(公元年),范继昌、李枢焕倡修的养济院已经走过了年,由于捐资倡修,缺乏维修资金,原养济院破烂不堪。时任典史倪柱决心继承前人善举,倡导捐资重修养济院。城绅朱自芳、陈传霖、谢显廷响应倡导,与倪柱一道捐资重修养济院,并立碑记之。民国二十年(公元年)县署再次对养济院进行补修,因此有人又把“养济院"称为“书城孤老院"。当时养济院每月发给被救济者一定数量的口粮,遇年节喜事,这些被救济者的头领,便带上一些人,去送礼品或祭品。礼品用大条盘端着,走到门口,口称:“恭喜恭喜",说些吉利的话,主人连忙拿出钱财,打发他们走(并不收下礼物),于是他们收下主人的钱财,拿着他们自己的礼物又到了第二家。至于葬礼,更是讲究。他们用粗麻布做祭幛,买点香火鞭炮,走到丧家,先点燃鞭炮,丧家的孝男急忙出来,跪在大门口以内迎接,不论孝子是什么身份,都得下跪。然后收下他们的祭幛,悬挂在大门口,一点不敢怠慢,并在门口摆上筵席,这筵席也须和室内筵席一样。末了要走时,由主人重重的“打发"(即赠送财物)。有时候,他们也沿门打着“莲花落",或唱上几句,讨些赏钱。解放后,养济院由人民政府接管。年,养济院由西门巷迁至县城三里沟口祖师殿(县民政局后面),改名为石泉县社会福利院,成为县民政局管辖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主要收养城镇无家可归、无依无靠的孤老残幼人员。同时采取收费办法,代养事业单位无力看管,生活不能自理的孤残人员。虽然养济院与今天的福利院同属敬老、济贫、扶困之范畴,但有着本质的区别。封建王朝不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社会保障除大灾放粮赈灾救助外,其他保障甚微,民间慈善就成了主体。如今党和政府为人民群众谋福祉,全县各地已建有所敬老院,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五保户赡养保障达到%,都是旧社会无法比拟的。

新闻推荐

聚力发展大局 着眼民生热点

——省政协月度协商创出协商民主特色品牌□记者满淑涵实习生张姣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始终遵循的基本原则。从今年3月开始,作为省政协协商...

石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石泉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