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最后一公里”为“服务零距离” 石泉:群众通过手机也可申请法律援助
本报讯(记者 成全勃 通讯员 郭健) “没想到这么方便,让我在家里用手机就能申请到法律援助。”7月27日,家住石泉县池河镇的村民陈有林在亲友的帮助下,通过手机向石泉县司法局申请到了法律援助。
陈有林家庭十分困难,常年靠在周边打小工维持生计。今年4月,他在给别人作工时不幸被挖掘机撞伤,经鉴定为10级伤残。高额的医疗费让陈家雪上加霜,于是就向雇主提出赔偿要求,而对方却一直推诿拒绝。正当陈有林一筹莫展之际,他的亲友发现县司法局开通了网上法律援助业务,于是按照提示给陈有林申请了法律援助。
“在一个工作日之内,我就接收到县司法局的电子回执单,审核通过了我的援助申请,并给我指派了援助律师,免去了我来回奔波之苦。”陈有林看着手机欣喜地说。
该局负责法律援助网上申请的工作人员刘姿姿告诉记者:“我们在‘互联网+法律’服务系统后台接收到陈某的援助申请后,立即下载了他上传的资料,并通过系统对他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初审,符合法律援助的基本条件。我们又电话通过司法所对他的情况进行核实,遂对他的申请进行了批准,并指派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刘志莲对他进行法律援助。”
为了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变“最后一公里”为“服务零距离”,石泉司法局将“互联网+”融入司法行政工作。自去年以来,该局就着手自主研发集电脑版、手机版、微信版为一体的法律服务系统,法律援助只是其中一项便民服务项目。群众通过手机或者电脑登录到县司法局官网或者关注“法治石泉”微信公众号,即可进入“网上办事”页面,注册账号、登录后选择法律援助栏目就可直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申请、审查、审批、指派全部在网上操作,无需当事人跑到县法律援助中心来申请,实现了法律援助对公众的零距离服务。
除此之外,该局还与扶贫、妇联、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加强工作联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为困难群众建立信息配套数据库,并对数据库内人员实行免予经济困难审查。
该局法律服务系统平台自7月18日开通以来,群众参与度颇高。通过微信咨询达500余人次,通过系统申请办理公证3件,法律援助6件,纠纷调解2件,联系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15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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