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新增道路交通信号灯及固定电子警察的通告
为加强道路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提升道路通行效率,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报请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及县人民政府批准,拟对我县部分道路实行交通信号引导及固定电子警察监控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自2017年11月26日0时0分正式启用。
二、新增监控地点
(一)道路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监控点分布
迎宾大道彩虹桥十字实行交通信号灯引导,对通行车辆进行动态监控,自动抓拍机动车闯红灯、违章停车、压线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辖区重点道路电子警察监控点分布
1、对广佛集镇三叉路口实行电子警察监控管理,抓拍机动车违章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2、308省道0KM+950M、28KM、66KM+350M,限速60公里/小时;
3、225省道5KM--- 35KM,区间、定点测速,限速60公里/小时;
4、207省道138KM+100M,限速60公里/小时;
5、安平高速平利老县引线500M,限速60公里/小时;
6、安平高速平利东引线300M,限速60公里/小时;
7、安平高速平利西引线500M,限速60公里/小时;
以上《通告》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平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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