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河镇梅子园村垃圾填埋场项目环评信息(二次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中的相关规定,现就西河镇梅子园村垃圾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一、项目情况简介
西河镇梅子园村垃圾填埋场项目位于平利县西河镇梅子园村五组,整个场区总征地面积为3.85hm2(约57.75亩),含进场道路征地,设计总容积12.6万m3,日处理垃圾12.5吨,设计使用年限为20年(2017年-2036年),项目总投资为1497万元。
二、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施工扬尘、噪声和固体废物。在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渗滤液和填埋气,不妥善处理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1、施工期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污水、施工机械噪声、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噪声、表土和残土堆放等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特别是施工扬尘和施工噪声控制措施后,这些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2、运营期 填埋气:设置导气井,以便于填埋气的收集与导排。产生的填埋气通过竖井向上自然导排排至管口,在中、后期填埋气集中收集后用高空火炬点燃排放。预测数据表明,各污染物对环境保护目标大气环境污染的贡献值较小,各敏感点处的NH3、H2S浓度均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废水:项目位于平利县西河镇,所在河流属于Ⅱ类水体,禁止新建排污口,根据可研,本项目渗滤液处理后达标外排,处置达标标准为《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与(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中绿化用水标准。项目渗滤液厂区调节池收集,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本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工艺采用“两级DTRO工艺”,处理规模为15m3/d。地下水:工程根据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1]101号)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及《小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建标149-2010)的规定,采取符合标准规定的防渗措施,以避免地下水受到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平利县的相关规划要求,在项目采取可研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在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论证,该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具体形式
根据本项目建设特点、内容的简介,特征求公众和相关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居民区、相关管理部门等。
形式: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需查阅环评报告书可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也可直接在建设单位网址上直接下载环评报告书全文。
七、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西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严主任联系电话:13571465155
2、 环评单位:长安大学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5353523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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