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
人民监督员监督庭审活动。
本报讯(通讯员徐云云)11月14日,安康市宁陕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该院支持抗诉的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出庭活动,予以监督。
庭前,宁陕县检察院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汇报了案情,提供了抗诉书等文书资料,听取了人民监督员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案件处理的意见。庭审中,人民监督员全程旁听了案件庭审。庭审结束后,宁陕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人民监督员对该院出庭检察官在行为规范、文书质量、仪容仪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在检察机关办案活动中引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味着检察机关主动将办案活动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是深化检务公开,倒逼司法规范,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力途径。宁陕县检察院将持续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在办理拟不起诉案件、疑难复杂案件、黑恶势力案件以及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活动中,继续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办案活动予以监督,对检察官执法规范化能力予以监督,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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