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社局不拘一格降人才

安康日报 2018-09-04 09:51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曾艺)人才成就发展高地,今年安康市人社局收到的59件建议提案中涉及人才队伍建设就有29件,为此,市人社局紧密结合安康实际,充分吸收和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好的意见建议,多措并举,多方吸引人才入安。

近年来,市人社局认真组织实施“百名硕博进安康”工程,积极开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招聘引进工作。自2015年启动实施以来,已累计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近400名,这些高层次人才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人力资源保障。去年以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安康市积极组织落实,高层次人才招聘已由各县区自主招聘,并已成为人才招聘引进的常态化工作。

特别是今年2月,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安康市大力吸引人才人口若干政策措施》,为加快安康人才聚集和人才培养提供了政策蓝本。措施中从人才引进培养、资金补助、创业扶持、后勤保障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含金量高的激励机制。

针对基层事业单位中、高级职称晋升因岗位限制矛盾较大的实际,2017年9月市人社局下发了《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该文件在事业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方面进行了优化,建立了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对于事业单位因行业改革政策需要或事业发展需要的都可提出岗位调整意见;对于长期承担科研项目的单位以及业务工作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单位可适当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对于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实施特设岗位解决人员聘用问题。

在职称晋升岗位方面,市人社局也进行了调整。对获得省、市级以上各类专家称号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单位岗位限制分别评聘中级、副高级资格;各县区可参照此办法,结合各行业特点适当放宽表彰范围。对专业技术人员密度较大,相对集中的事业单位中、高级岗位已超聘的,实行“退二进一”的办法解决职称晋升问题。对于中级职称晋升矛盾突出的事业单位,可以占用单位副高空缺岗位晋升职称。对于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不受单位岗位限制评聘中、高级职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不受岗位限制评聘中级职称;各县区可参照此办法,适当放宽学历条件。引进到镇办事业单位工作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可不受单位岗位限制,到岗位即聘。

今年1月,市人社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在乡镇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连续工作满20年,具有省级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聘任初级职称满5年,年度连续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由县区人社部门直接认定中级职称,通过考核认定取得的基层中级职称资格在县乡单位聘任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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