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暂的留棉优待证

汉江晨刊 2018-03-13 01:08 大字

□ 牛谦才 文/图

由于山区气候条件所限,棉花不属于安康的优势经济作物。民国时期,国民政府曾发放棉田贷款,提倡种棉花,棉田面积多分布在川道、丘陵。民国三十一年(1942),全县植棉1.97万亩,三十八年(1949)发展到2.59万亩。因耕作粗放,产量很低,亩产皮棉10公斤左右。农家品种有“小洋花”、“大洋花”。20世纪50年代,引进“五一七”、“德字五三一”等新品种,棉田面积扩大到5.58万亩。1963年,推广“岱字15号”棉,川道单产15至20公斤。但受自然条件限制,经济效益甚微。1965年,国家不再下达植棉计划,棉花种植在安康消失。

安康本土不属棉花主产区,城乡居民用棉大部分靠国家调运。1960年,棉花供应严重不足。安康县为了鼓励丘陵、川道地区农民植棉的积极性,在向农村发放棉花供应票的同时,对向国家交售皮棉的生产队农民另行发放“留棉优待证”,每户优待半斤棉花,属奖励销售性质。

笔者收藏有1960年安康县商业局发放的“安康县留棉优待证”1枚。该票长0.55厘米,宽0.35厘米,用灰绿粗麻纸印制。票中有“伍市两”优待标准,左右两边分印“县内使用,出县无效”;下端印有“有效期1960年10月1日至1961年2月15日”。此票发放时间正值川道棉花收获期,使用时间仅4个月。

据长者回忆,1961年以后,“留棉优待证”停止发放。主要原因是植棉经济效益不高,尤其是1961年面临的最大困难还是吃饭问题,川道、丘陵种粮优于植棉。与安康的其他票证相比,“留棉优待证”发放范围最小,使用时间最短,其历史价值和收藏意义则不言而喻。

票证话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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