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帮教救助体系
本报讯(记者陈洪钧通讯员陈宏佑)近年来,安康市岚皋县检察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执法理念,不断完善协作机制,积极打造专业化未检队伍,筑牢帮教救助体系,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捕诉合一”改革以后,该院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设立专门检察官办案组,专门研究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捕诉监防”工作,指定办案经验丰富、善于做未成年人工作的检察官专职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现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业化;同时,整合资源,健全与教育、妇联、共青团、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信息互通,联合制定《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坚持严把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关,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确保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依法受到追究。该院对1件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并得到市检察院支持,该案依法改判。2014年以来,该院共审查起诉涉未成年被害人案件18件,涉及未成年被害人22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该院对未成年人犯罪慎重处理,坚持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尽量不诉,积极协调落实刑事和解,努力为不起诉或轻处罚创造条件。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2件17人,起诉9件13人,不起诉3件4人。
该院对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加强心理疏导和司法救助,最大限度地帮助被害人回归正常学习和生活,成功为2名遭性侵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了心理疏导。目前,该院共为11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
该院不断加大校园环境整治和法治宣传力度,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织牢校园安全“防护网”;向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职能部门,发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强化预防性侵害教育的检察建议,及时开展专项检查整改,取得良好效果。该院每年组织“预防性侵法治进校园”专题宣讲活动3场次以上;为增强法治教育实效,经协调,先后3次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放在学校公开审理,有效增强了广大青少年学生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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