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公安推行“55212”工作模式,精准防范“民转刑”—— 不让“小纠纷”酿成“大祸端”
本报讯(记者 秦华)前不久,岚皋县孟石岭镇村民柯某因颈椎病在县中医院门诊打封闭针时突发心肌梗死死亡。柯某家属与中医院进行交涉,因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双方发生纠纷,柯某家属到县中医院、卫生局讨说法。眼看一个小纠纷就要升级成一个刑事案件,岚皋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立即启动部门联动机制,最终在多部门联合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防止了矛盾纠纷扩大升级。
近年来,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不让“小纠纷”酿成“大祸端”,岚皋县公安局在组建“小帮手”、化解“小纠纷”、协办“小案件”等工作中,探索总结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55212”工作法,精准防范“民转刑”案件发生。五年来,排查化解“小矛盾”2100余起,查办各类“小案件”1015起,排查整治“小隐患”1600余处,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130余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有力地确保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连续5年“两率一度”测评名列全省前列,连续5年保持全省信访“三无县”和“平安建设先进县”称号。
用好5种力量,做到5个及时。矛盾纠纷成因复杂,易发多发,涉及各方利益纠葛,单靠公安机关一家的力量难以有效发现、调处和化解。岚皋公安依靠群众、基层组织、行政、司法和法制5种力量,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形成了上下贯通、衔接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医患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引发矛盾呈易发多发态势。如果一些小矛盾、小纠纷长期得不到解决,很容易酿成大冲突、大案件。对此,该局高度重视,关口前移,以“十小警务”活动为抓手,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努力做到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及时介入、及时出警、及时调查取证、及时处理等5个及时,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提升基层民警2个能力。基层民警处在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的第一线,一举一动都会影响事态的发展。为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公安队伍,岚皋县公安局扎实开展学习教育、业务培训和工作实践,全面提升基层民警2个能力,即对社会动态信息的发现能力和对社会动态管控能力,实现了“发现得早、化解得了、处置得好”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岚皋民警在调处化解各类纠纷时,多措并举,因人因事制宜,灵活使用矛盾纠纷调处“12法”:提前介入法、情绪掌控法、真情感触法、点面结合法、部门联动法、依法施教法、排忧解难法、公正评判法、巧借外力法、实地勘验法、以案说理法、回访监督法。对矛盾纠纷做到早介入、早控制,多调联动,共同化解,确保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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