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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女孩离家出走 民警劝其回家

三秦都市报 2017-06-14 04:10 大字
小刘哭着走进派出所,眼泪还挂在脸上,“我爸打我。”

这一天是6月11日,在安康汉阴县公安局平梁派出所,小刘说,爸爸把她的手机都摔坏了,“哪里都可以去,我再也不回家了。”

小刘17岁,汉阴县平梁镇人。在外面打工时,她从微信上认识了一个贵州男孩,很快两人就成了男女朋友。

考虑到女孩年龄太小,刘爸爸坚决不同意,千方百计阻挠两人来往,并从外地将小刘带回家,“哪里也不许去,老实在家里待着。”

虽然被爸爸强行分开,但小刘仍陷入热恋中,每天用手机与男朋友上网聊天,她甚至悄悄把行李收拾好,准备离开家,去贵州找男友。

刘爸爸发现了女儿要离家的事,一气之下,冲着女儿狠狠摔了几巴掌。于是,便有了开头时的一幕——小刘要离家出走。

民警听完小刘的哭诉,叫来了刘爸爸。

民警说,小刘这个年龄,情窦初开,有心仪的男孩是很正常的。此外,这个年龄的孩子处于叛逆期,性格较倔强,“动手打孩子,这个不对,父女俩好好聊聊,要正确引导孩子,不能过激。”

劝了三个小时,小刘想清楚了。“爸爸辛苦拉扯我长大,我不应该这么任性。”她答应与爸爸回家,不再私自离家出走。

本报记者晁阳宋雨实习生宣墨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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