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做“单选题”不做“论述题” ——汉阴约束权力任性促公共资源阳光交易
本报记者 程靖峰 通讯员 龙艳
“项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目录管理、省内率先实现电子交易、审批实行操作留痕……”这是汉阴县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造涵盖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矿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四位一体的电子交易平台的工作缩影。截至目前,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累计交易各类项目起,涉及财政资金亿元,节约和增值资金分别达.万元、.万元,兑现了让公共资源在阳光下交易的承诺。
“管办不分”是造成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服务缺位、效率低下、监管乏力的核心障碍,也是极易滋生腐败问题的源头所在。汉阴县“一委一办一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督和运行机制的建立破解了这一顽疾。
“一委”,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由县长任组长,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对公共资源交易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协调和指导;“一办”,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专门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实施管理和协调;“一中心”,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交易各方提供规范、高效的交易组织服务。同时,将县政府采购中心职能从财政部门划入交易中心,财政部门只对政府采购工作行使行政监督职能。“一委一办一中心”构架建立后,住建、财政等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保留行业监管职能,不再组织交易活动,厘清了交易各方主体责任,实现了“监、管、办”三权分离。
汉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后,对进场交易项目实行了“四个必须”。必须进行项目可行性评审:一些重大项目是否可行,由评审专家说了算。专家从项目立项、选址、环评等方面进行审查,确保项目设计要与城市发展相适应、与长远效益相结合,具有可行性和前瞻性。必须提交最高限价:汉阴县出台了投资评审运行规则十项管理制度,防范工程预算中的高估冒算等现象发生。必须随机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对于不按招投标法执行、违反相关规定的机构,扣罚代理费,并拉入黑名单,促进了招标代理服务市场的良性发展。截至目前,汉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对5家入库招标代理机构开出“罚单”。
此外,项目进场交易必须进行信息公示:交易项目完成后,交易中心依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建立信用档案,全面覆盖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初步实现了交易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广泛普及,汉阴县以各方交易主体“开标前不见面”为“钥匙”,建立了涵盖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为主要内容的三大系统平台的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全县形成了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互联网+”廉政监督新模式。
在新的电子交易模式下,原有开标前天变为天,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布及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日期调整为开标前2个工作日,吸引了更多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所有交易项目一律实现资格后审和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实现交易前所有信息全封闭;所有招标文件均在互联网公示,各交易环节在系统内操作留痕,交易过程有据可查。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设置让主管部门、代理机构、业主单位,只能在系统中做“单选题”,不能做“论述题”,将个人自由裁量权降到最低,确保了公共资源交易的廉洁、公正、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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