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不胜任现职干部将召回管理
本报讯(通讯员 王慧丽石磊)为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慢虚”等问题,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队伍,近期,白河县制定出台了《干部召回管理办法》,对素质能力和现实表现与履行岗位职责不适应、不胜任现职的干部进行回炉淬火,为广大干部戴上“紧箍咒”。
该办法共六章23条,对召回情形、召回程序、召回管理、结果运用等作了规定,把对出现“服务意识欠缺、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和突发事件的紧要关头,不听调遣、畏缩不前、临阵脱逃的”等12种情形列为召回标准。召回程序分提出建议、受理建议、研究决定、组织谈话、召回通知5个环节。对被召回的干部,采取为期5到10天的集中教育培训,教育结束安排到基层一线进行实践锻炼或返回原单位试用3个月左右。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被召回管理干部的现实表现、综合考核等情况,区分不同情形,分别采取调整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措施进行处理。同时,明确规定干部被召回1次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被召回2次的,第二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影响期满,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拔使用。
《办法》的出台,是该县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干部管理上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具体体现,通过督促引导干部找到自身的“系统缺陷”和“过期软件”,促进干部履责尽职、担当作为,推动全县上下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奋勇争先、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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