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安康日报 2018-09-21 01:05 大字

吴华海:

你于2018年2月13日收到我局邮寄送达的 “白市监处字〔2018〕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我局于2018年9月5日向你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你拒绝签收,我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白市管催告字2018(02)号”,请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白河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期限届满视为送达。请你于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逾期未履行,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单位地址:白河县城关镇清风路50号

联系电话:0915-7823479 0915-7828603

白河县市场监管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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