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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一版保民生手握戒尺惩蝇贪民生领域是群众身边腐败

安康日报 2016-03-10 23:39 大字

(上接一版)

保民生,手握戒尺惩“蝇贪”

民生领域是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灾区,也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突出题。白河县紧抓执纪为民的着力点,将基层党员干部在惠民政策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下转四版)侵占作为重点查处内容,形成露头就打、现形就查的高压态势。

“中厂镇村干部涉嫌套取灾后重建资金。”2015年7月,县纪委接到了一名群众的举报。

令出如山,其行惟速。白河县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并确定了一名县纪委常委负责督办。经查,该村2名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套取灾后重建资金10万余元,县纪委决定收缴违纪资金,分别给予2名村干部党纪处分,并及时向司法机关进行了移送。

在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中,该县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由县纪委班子成员负责督办、直查快处。先后查处了中厂镇石梯村村干部套取灾后重建资金、冷水镇小双村村干部侵占群众利益等典型问题17起,快速处理了一批群众身边的“蝇贪”。

“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白河县纪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式管理、交办销号制度。凡是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全部建立台账,办结一件、销号一件,做到全程留痕、去向清晰,问题线索初核率达到100%。

顺民意,严肃问责立规矩

“在政务大厅办事很舒心,工作人员的服务和态度都非常好,我们很满意。”正在政务大厅办理完公司注册登记的胡先生高兴地说到。

惩是为了治。干部作风的好坏,直接折射出党风政风,关系着党的形象和人心向背。白河县委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责办法》,明确各级党组织把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上,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措施管理干部。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出现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2015年先后追究主体责任8件13人,取消了7个单位及个人的评优评先资格。

白河县纪委紧盯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组织开展明察暗访30次,全面核查三公消费、公车使用、考勤值班、发放补助等情况,共核查问题线索52起,处理8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5人。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知责思为。为确保党员干部能种好自己的一亩三分“责任田”,白河县建立常态化问责机制,倒逼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意识,制定出台了《白河县国家公职人员“为政不为”行为问责实施细则》、《白河县干部平时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白河县村干部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等一批制度规定,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整治力度,持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逐步建立完善了作风建设长效机制。2015年,查处问责“为政不为”行为5件6人,在党员干部中形成了有效震慑。

清风劲吹促发展、严肃执纪惠民生。白河县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让广大群众享受到从严治党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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