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百姓健康保驾护航 ——白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惠民纪实
覃彬 洪元文 汪银春
“女儿住院我债台高筑,多亏国家报销了42897元,合作医疗让老百姓有了‘靠山\’。”白河县宋家镇双喜村村民祝泽东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有病及时查,住院不害怕,合作医疗能保驾,如今在白河县,有17万人沐浴着新农合的“阳光”。
多年来,该县把维护百姓的生命健康作为头等民生大事,不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城乡医疗保障体系,打造了一条人人“病有所医”的健康之路。自推行农村合作医疗以来,累计筹集基金30177.5万元,共有144.6万人次享受了合疗补助,报销医药费用26727.17万元,累计基金使用率达92.4%以上。2014年,全县18.24万农业人口共有17.37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8.68%,名列全市前列。
管好农合医疗基金是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基础。该县将新农合基金县级配套资金、工作经费全部纳入年度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特殊人群提供专项参保资金。做到基金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格执行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和资金财务核算制度,使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公开透明。并严格遵循“三级”公示制度,县合疗办每月向社会公示合作医疗资金使用情况,镇村两级定时公示住院患者报销情况,保护参合人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此外,还聘请了社会监督员,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基金收支、运行及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在新农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于违纪违规案件严肃查处。参合群众由衷地感慨:“咱们的‘保命钱\’有专人看管,很放心!”
为了让参合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该县因地制宜,想出了不少“金点子”。
2013年6日,构扒镇玉门村村民陈光云不断恶心、呕吐,在县医院检查未果,后转往十堰市太和医院,查出胃癌后住院手术治理,当时共花费2.5万余元。由于太和医院在白河县新农合县定省外医疗机构之列,获得报销1.1万余元。这是该县实施跨省报销的一个缩影。
白河县三面与湖北省十堰市接壤,由于交通便利,多数人往往会把十堰作为看病、购物等的第一去处。为解决合疗省外报销低的问题,该县将十堰市3家三甲医院省外定点医疗机构,纳入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同等管理、同等考核检查,并实行“报销直通车”,患者出院当天即可在就诊医院现场办理报销结算。同时,为解决陕南移民搬迁及城镇化建设带来的群众跨镇、跨村不能报销的问题,该县打破参合地域限制,在现居住地同样享受门诊“直通车”,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赢得社会广泛好评。
在不断探索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程序的同时,该县还简化了新生儿住院报销程序,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只需提供镇计生办出具的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即可随母享受合疗报销。报销封顶线由原来的5万元调整到每人每年最高15万元,并对患重病花费大的参合患者实行合作医疗二次补偿。此外,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也纳入合疗保障范围,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三线伤残等特殊弱势人群,住院医疗费用由民政部门全额担负;还调整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免费补助,将慢病补偿标准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为70%,外出打工、上学患者的医药费用按45%的比例纳入合疗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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