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精锐部队 14700人护卫蜀王府明朝蜀王们的日常生活(一)
明朝蜀王们的日常生活(一) 明三彩琉璃仪仗俑(蜀昭王陵出土文物)。
明蜀王陵博物馆供图
明洪武23年(1390)正月初一,朱椿正式就藩四川成都府,开始了亲王的生活。作为仅次于皇帝、高于一切官吏的亲王,其地位不用多说。中国有句大家都熟悉又渴望的老话:“过着帝王般的生活。”那么,与帝王只差那么一点点地位的亲王,他们的生活是不是传说中的那么美好?
洪武3年(1370),朱元璋在借鉴历代分封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建立拥有了自主知识产权的藩封制度。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藩封制度也不例外。这个制度施行初期,的确起到了抵御侵略、拱卫王室的积极作用,朱元璋很是得意地感叹说:“朕无北顾忧矣。”
不过,藩封制度的危险性同样存在,并且很高。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想法,更何况是20多个离皇帝宝座只差一点点的亲王。所以朱元璋又规定:诸王“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分封爵位却不赏赐土地建国,给予爵位却不管理黎民百姓,享受俸禄却不处理地方事务。
随着后来削藩的深入,亲王受到的限制越来越多,而且很多限制,无论巨细都是明文规定的,否则就是违反制度,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这样一来,亲王的生活似乎并不那么美好。不过,相较于其他拥有爵位的公侯们来说,亲王的生活还是不一样的。
护卫军14700人,蜀王待遇挺高
身为亲王,人身安全是第一位的,其“保镖”不是一个两个人,而是军队:护卫。
这里的护卫,不能当作一个词语来看,而是一个词组:保护王府的卫所军队。
明朝军队编制实行卫所制度,这也是朱元璋创立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构想来自于隋唐时代的府兵制。
卫所制度是明朝军队的组织形式,分为卫、所两级。一府设所,几府设卫。
明朝的行政区划大致是省、府、州、县四级制与省、州、县三级制并存的格局。
所以,府相当于如今的什么行政区划,大家可自行判断。
一个卫拥有5600名士兵;下面有千户所,拥有1120个士兵;千户所下设百户所,拥有112名士兵。
洪武5年(1372),朱元璋规定:藩王府“设三护卫,卫设左、右、中、前、后五所”。
当然,并不是所有亲王都有资格享受3个护卫军队的待遇。《明史·诸王传序》中说:“护卫甲士少者三千人,多者至万九千人。”
造成这样差别悬殊的原因是,亲王所在的地理位置不同。
那么,朱椿的蜀王府有多少护卫军官兵呢?
史料中只说有3个护卫军队,但没有明确记载究竟有多少人。
四川省社科院研究员陈世松,根据相关史料进行了推算。
洪武23年(1390)四月,朱元璋赐四川都指挥使司属卫并成都三护卫军士“五万三千余人钞,人二锭”。
一个月后,又赐四川都指挥使司所属军士“三万八千三百余人钞,各三锭”。
如此一来,一道减法数学题成立了。
把前者赏赐的总数减去后者四川都指挥使司军士的人数,就是蜀王府的3个护卫军的人数:总数为14700人,平均每卫军士为4900人。
四川位于内陆,不同于北方的燕晋边塞,朱椿能拥有这么多护卫军士,在各大亲王中,算是待遇很高的了。
护卫军战斗力高,曾被派往前线
护卫军士的军籍,直接隶属于朝廷兵部。但为方便管理,洪武5年,朱元璋下令设置藩王府护卫指挥使司,地方政府无权管辖。
指挥使司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王府的安全,“掌防御非常,护卫王邸”,有时也参与王府宫殿的修缮。
护卫军的配备和战斗力,在初期是比较高的,“护卫皆腾健之徒,官属有精采之士。”是朱元璋寄予靖边的重要军事力量。
朱元璋最有才能的儿子、分封在山西大宁的宁王朱权,由于其镇守的地方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他的三护卫军队和配备的军官,都是精锐中的精锐。
宣德2年(1427),朝廷对松潘用兵,兵力吃紧。时任蜀王朱友堉受令,把护卫官兵分拨4000人马,前往松潘增援。
这说明,蜀王府的护卫军还是具有相当战斗力的,不然也不会派往前线作战。
按规定,护卫军官员的子弟可以袭职,但必须要到京城去比武,合格的才有资格。
对朱椿来说,他有特权。
永乐12年(1414),朱椿把护卫军中要袭职的官员子弟上报朝廷。
朱棣特别下旨说,四川离北京太远,就在四川比武吧,合格的,你授予官职再给朝廷报备就是了,不必到北京来了。
随着建文帝和朱棣削藩的进行,亲王的护卫军进入敏感区域,削减甚至收回护卫军逐渐成为趋势。
永乐元年(1403)六月,朱棣把代王朱桂的三大护卫军收回,“惟留校尉三十人随从。”对有罪的亲王,直接剥夺护卫军。
到明宣宗朱瞻基时,削藩完成。
此后,对新分封的亲王,不再设立护卫军,对已有护卫军的亲王,一方面鼓励其献出护卫军,另一方面以各种借口收回或废除护卫军。
蜀藩因一向与皇帝关系不错,朝廷找不到理由直接削藩,但此后的形势越来越微妙。
蜀王府“主动”归还两支护卫军
明清时,没有钟表前,怎么知道时辰?除打更、擂鼓外,还有一种方式就是放炮。
有些地方是白天擂鼓3次,报早晨、中午、傍晚,夜里放炮3次,报初更、三更和五更;有些地方擂鼓后还要放炮。
成都市区督院街,是明朝的巡抚衙门和清朝总督衙门所在地。
清朝时,总督衙门外,每天要定时放炮,黎明一炮叫醒炮,擦黑一炮叫头炮或起更炮,一个时辰(相当于现在两小时)后再放一炮,叫二炮或二更炮。全城居民,按炮声安排作息时间。
蜀王府的护卫军巡夜,也要放炮。一是报时,二是震慑盗贼。
这本来是一种生活习惯,但却成了蜀藩护卫军被削减的理由。
宣德5年(1430)正月,四川总兵、左都督陈怀上奏朝廷说:“蜀王府中忽举炮铳,不知何为。察之,盖四川都司私与王府者,于法当问。”
明宣宗下令都察院问责蜀王府长史,并逮捕把炮铳留给蜀王府巡夜的都司地方官首领,押赴北京治罪。
事情闹成这样,时任蜀王朱友堉很清楚明宣宗要的是什么。
第二年六月,朱友堉主动上奏,把成都三大护卫军的中、右两个护卫军归还朝廷,只留下左护卫军。
明宣宗“嘉其能省约”,顺水推舟,答应了。
同年九月,明宣宗派都督王彧、兵部侍郎王骥到成都,把蜀王府的中、右两大护卫军带到南京。
后来,蜀王府的中护卫军改名龙虎左卫,隶属南京左军都督府;右护卫军改名为豹韬左卫,隶属南京前军都督府,完成了护卫军向正规军的转化。
随着时间的推移,护卫军的配备和兵员质量越来越差,战斗力几乎沦丧殆尽。
崇祯17年(1644)八月,成都被张献忠攻陷,末代蜀王朱至澍投井自杀。
在这其中,没见有蜀王府护卫军保卫蜀王的记载。
蜀王府仪仗队不仅人多排场还大
尽管护卫军被削减,但王府中另一大机构是存在的,这就是仪卫司。通俗地说,就是仪仗队。
仪仗队是亲王出行的随驾扈从,地位的象征,外出、接待嘉宾什么的,都得吹吹打打,方显庄严和气派。
洪武3年(1370),各大藩王府设立仪卫司,设仪卫正一人,仪卫副二人,级别待遇等同正、副千户;司仗6人,待遇等同百户。
第二年,又改司仗为典仗。建文朝时,改仪卫司为仪仗司。
明成祖初期,恢复旧制,官员设置为:仪卫正一人,正五品;仪卫副二人,从五品;典仗6人,正六品。
仪卫司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王府的侍卫仪仗,如有征调,则听命于朝廷。
每个王府的仪仗队多达几百人,蜀王府也不例外。
1970年,成都凤凰山发现蜀悼庄世子朱悦燫墓,墓中出土了大量的仪仗俑群。
1979年,龙泉驿区十陵镇出土蜀僖王陵墓,墓中有仪仗俑群407件。
如今,在明蜀王陵博物馆,专门有一个仪仗俑展厅。
这些仪仗陶俑,无论是服色,还是所执仪仗器具,都与当时的亲王仪仗制度相符合,再现了明朝亲王的仪仗排场和气势。
亲王们出行的仪仗到底有多大排场?
《明史·仪卫志》有详细记载:“宫门外设方色旗二,青色白泽旗二,执人服随旗色,并戎服。殿下,绛引旛二,戟氅二,戈氅二,仪锽毛氅二,皆校尉执。殿前,班剑二,吾杖二,立瓜二,卧瓜二,仪刀二,镫杖二,骨朵二,斧二,响节八,皆校尉执。殿门,交椅一,脚踏一,水罐一,水盆一,团扇四,盖二,皆校尉执。殿上,拂子二,香炉一,香合一,唾嵌一,唾盂一。”
从上面的记载可以看出,亲王们出行一趟真不容易,需要那么多人服侍,连洗手、吐痰什么的,都有专门的人负责器具。
而且,服侍的人级别还不低,大都是“校尉”,是有品级的国家干部,一般人连资格都没有。
除亲王外,王世子、王妃、郡王、郡主也有仪仗队,只是相对小一些、级别低一些而已。
蜀王府历任长史与蜀王相处融洽
除安保、仪仗机构外,藩王府还有一个庞大的官僚系统,维护王府的正常运行。
这个官僚系统不是家臣,而是受朝廷委派。当然,亲王也可举荐信得过的人担任官职,履行程序,报朝廷批准即可。
王府长史司,就是这个庞大官僚系统的组织机构。长史司主要负责王府的日常事务,为亲王提供各种服务。
长史司的最高长官是左、右长史,朝廷任命,品级为正五品,不算低。不过,后来貌似各大王府只有一个长史。
《明史·职官志四》规定了长史的职责:“掌王府之政令,辅相规讽以匡王失,率府僚各供乃事,而总其庶务焉。凡请名、请封、请婚、请恩泽,及陈谢、进献、表启、书疏,长史为王奏上。若王有过,则诘长史。”
可见,长史相当于是皇宫里的大内总管,王府的全能管家。
只要是王府内的事务,大到代为上报亲王的报告,小到王府成员的吃喝拉撒,长史都要负责。
长史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职责:“辅相规讽,以匡王失。”说白了,就是监督亲王。
亲王有什么问题,长史要及时指出来,否则亲王犯下错误,长史要负连带责任,吃不了兜着走。
如上述蜀王府护卫军晚上巡夜放炮一事,朝廷追究责任,第一个问责的就是长史。
第十二任蜀王朱奉铨,还没正式继承王位,就叫长史向朝廷奏请“名封”,急切地想享受亲王的俸禄待遇,结果引起礼部不满,要求万历帝惩罚朱奉铨。
万历帝念在蜀藩“亲亲之谊”的份上,把板子打在了蜀王府长史的身上,罚长史半年俸禄。
长史这个职务的风险还是比较大的,尤其是在明朝初期,搞不好就把命丢了。
如燕王府的长史葛诚,因为太为朝廷尽职,被燕王朱棣杀掉。
洪武末年,朱棣的燕王府迎来长史葛诚。靖难前,朱棣装疯卖傻,酷暑中抱着炉子,还喊冷得遭不住。
被建文帝派去监视朱棣的张昺、谢贵等人到燕王府“嘘寒问暖”。
葛诚说:“王实无病,将为变。”又秘密给建文帝上疏,报告朱棣的举动。
张昺、谢贵准备对朱棣采取行动,葛诚说服燕王府护卫军指挥卢振,约为内应。结果,都没有阻止住朱棣。朱棣起兵时,把葛诚等人诛杀并灭族。
葛诚是代表皇帝为燕王服务的,虽然也受朱棣管辖,但他并没有被朱棣收买,仍效忠于皇帝。这样的体制构设,朱元璋真是煞费苦心。
要能胜任王府长史一职,得有超强的管理能力、具备对朝廷忠心耿耿的思想、不会轻易被“腐蚀”拉拢的职业素养、公正客观的品性和善于处事的水平等,不是一般人能够干得下来的活儿。
明朝初期,出任各大藩王府的长史,如刘淳、董子庄、赵季通、杨黼、金实、萧用道、宋子环等人,都是当时的名士。
蜀王府第一任长史是陈南宾。
洪武11年(1378)正月初一,朱椿被封为蜀王。
洪武15年(1382),朱元璋下达在成都修建蜀王宫殿的诏令。
修建王宫,总得有个人去具体管理负责吧?
朱元璋把时任国子监助教的陈南宾任命为蜀王府长史,陈南宾赶赴成都,首要职责是:在成都建造蜀王府第,总揽监工督理。
洪武22年(1389),蜀王府修建工程接近尾声,朱椿也从凤阳被召回京城。
第二年正月初一,朱椿正式就藩成都。蜀王府的日常事务开始运转,长史司进入运行常态。
总的来说,蜀王府的历任长史,都与每任蜀王相处比较融洽。
一方面是朝廷选任的长史都是很有水平的人,另一方面是蜀王们都比较贤明,对待王府官属都比较优厚。
长史司设多个部门,为王府服务
为照顾好藩王府所有宗室成员的吃喝拉撒问题,长史司下设了诸多具体办事的部门:
审理所,主管刑狱,纪检宗室,调和矛盾等事务;
典膳所,主管祭祀、招待宾客和王府成员的吃喝事务;
奉祠所,主管祭祀时的仪式和礼乐歌舞事务;
典宝所,主管亲王的印章、符牌等事务;
纪善所,主管规范礼法,让王府成员通晓国家恩义大节,正面宣传亲王、树立亲王的亲善形象等事务;
良医所,主管王府的医疗卫生事务;
典仪所,主管王府的各种仪式事务;
工正所,主管王府房屋的建造、修缮等事务,相当于建筑队;
伴读,主管侍从亲王左右,记录亲王起居情况,陈设经史等事务;
教授,给亲王上课讲学,以德义启迪亲王,并校勘经籍;
引礼舍人,主管接引宾客,整肃仪容;
仓大使,主管王府财政出纳等事务。
长史司的机构设置,在整个明朝变化较多。
嘉靖44年(1565)年,朝廷颁发《宗藩条例》,对王府的机构进行大幅裁撤。
原因是,各大宗藩人口越来越多,朝廷连他们的工资(宗禄)都发不起了。
王府内宫太监,品级不高地位高
在王府的官僚机构里,还有内宫的一班人马,这些人的身份特殊:太监。
洪武年间,朱元璋考虑到王府内宫也需要人打理亲王的生活事务,但不能让身体健全的男子去做这事,毕竟容易出问题。
所以,朱元璋让司礼监选择那些比较老成又读过书的太监,分发到各大藩王府。
由此,藩王府设立了承奉司,是王府的宦官机构。
承奉司设置内官10人,品级都不低,分别为:
承奉正,即正职,品级为正六品;承奉副,即副职,从六品;
典宝所典宝正,正六品;典宝副,从六品;
典膳所典膳正,正六品;典膳副,从六品;
典服所典服正,正六品;典服副,从六品;
各大门官门正,即守门的正职,正六品;门副,从六品。
另外还有10名内使,司冠、司衣、司佩、司履各一名,司药、司弓矢各两名。分工还是挺细的。
亲王对内官、内使拥有人事任免权,但要报经朝廷批准。
景泰2年(1451)四月,蜀和王上报朝廷,提拔了吴善等24名内使升任内官,朝廷同意并做了批复。
其实,正如长史是朝廷派往藩王府肩负监视亲王的职责一样,太监也同样担负这一职责,这使得即使是亲王,也对他们忌惮几分。
明朝的太监专权是出了名的,上到朝廷,下到藩王府,几乎都一样。
各大藩王府的太监品级不高地位高,生前身居“油水”多的职位,死后也备受尊崇。
大名鼎鼎的状元杨慎,就曾为蜀王府的中侍江时撰写过墓志铭。
江时原姓陈,自幼净身进入内府,赐姓江,很受重视。
年长一些,江时开始读书习礼,后来随侍蜀王左右。
嘉靖元年(1522),江时去世。蜀王对他进行了厚葬,还叫时任翰林院编修的杨慎给他写墓志铭。
不仅如此,时任刑部主事、内江人陈力丹为江时书写了墓志铭,大理寺寺丞顾佖为他的墓志盖写篆文。
杨慎、陈力丹、顾佖都是当时有地位、声名的人,愿意为一个太监效力,说明江时的地位真的很高。
蜀王府的承奉正杨旭,历任蜀定王、蜀怀王、蜀惠王、蜀昭王4个蜀王。
杨旭死后,蜀昭王为他写祭文,并把祭文刻在碑上,立在墓前。
曾任户部员外郎的成都进士赵永祯,曾为蜀王府承奉副谷清、门正苏荣、门副等写过墓志铭;时任湖广武昌府知府、威远进士王俨,也为蜀王府门正刘用写过墓志铭。
1949年以来,成都地区出土了大量的蜀王府太监墓。
其中,成都九眼桥红瓦寺出土的一座掌印太监墓,早年曾被盗破坏,但其建筑规模之大、殉葬品之精、多,令人叹服。
该太监墓出土了一块别的墓葬都没有的石质阴刻碑,高1.2米、宽约0.5米,上面记载了殉葬品的名称和件数,大约有200件,都是金器、玉器、瓷器、铜器等精品。
1972年,成都西郊出土了一座太监墓,墓主人是当时蜀王府的门副腾英。
腾英的墓志铭显示,他在正德11年(1516),升任为朝廷命官“内局典司织造”,负责宫内所需蜀锦的营造。
腾英收有养子,俨然拥有正常的家庭。
蜀王府有地位的太监墓,都是大型石室墓,墙上有蟠龙浮雕,石质墓门仿木雕刻,墓室石壁上画有壁画,有的还饰以金粉,金饰、银器、玛瑙、玉器等奢华随葬品数量不少。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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