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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津两地实现离境退税互联互通

西南商报 2016-11-02 00:00 大字

11月1日,四川省、天津市离境退税互联互通签约仪式在成都举行。川津两地国税局共同签署了《离境退税互联互通协作备忘录》。至此,境外旅客(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在四川、天津区域内退税商店购买退税商品后,可在两地自由选择离境口岸,并享受退税。

离境退税是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2015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对退税商店的备案、退税申请单的管理、退税代理机构的选择以及退税办理流程等内容作了进一步明确,为境外旅客进行购物离境退税提供了操作指南。

在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情况下,四川省和天津市分别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离境退税政策。四川省国税局总审计师张宏征告诉笔者,“借力四川‘旅游大省\’优势,我们联合财政、商务、旅游等部门,先后对成都蜀锦织绣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工艺美术有限公司七宝楼、成都仁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仁恒置地(成都)有限公司、乐山三八商场、松潘县黄龙游人中心等90家具有地域特色且旅游商品集中的企业进行了离境退税商店备案,退税商店范围涉及成都、乐山、绵阳、南充、阿坝五个旅游重点城市。”

据了解,截至9月底,四川省已为219名境外购物旅客开出离境退税单据379份,涉及金额近900万元,为111名境外旅客办理退税41万余元,所涉商品主要包括锦绣软片、珠宝首饰、服饰提包、品牌鞋、化妆品、手机、茶叶等,退税人次、客人国别、销售金额和退税金额等均呈逐步上升趋势。

“为进一步扩大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效应,实现政策利好叠加,川津两地国税局打破地域限制瓶颈,自今年7月份开始多次协商离境退税跨省互联互通事宜,反复论证业务规范和流程,攻克技术难关,破除区域壁垒,积极解决互联互通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最终构建起高效、畅通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网络,依托信息共享,成功实现跨区域购物、跨区域退税的互联互通、互认互退。”天津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向笔者讲到,“目前,天津已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39个退税商店,还有一些企业正在积极准备资料申请退税商店备案。”

据四川省国税局局长刘建国介绍,下一步,四川国税将在总结前期推行工作的基础上,将离境退税推广至更多市州,扩大离境退税商店覆盖面,并加强与商务、海关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系统功能,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川津两地此次通过建立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作机制,实现离境退税的互联互通, 必将进一步带动两地旅游经济发展,促进两地特色商品的国际流通,打造更多地方知名品牌,为跨区域经济协作探索出一条新途径。刘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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