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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不动产登记实现全域覆盖

阿坝日报 2016-09-02 00:00 大字

本报讯(高翔周晓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大力支持下,阿坝州各级党委、政府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在开展不动产发新停旧,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落地工作中不等不靠,取得了显著成效。6月21日,阿坝州第一本不动产登记权证首发仪式在小金县成功举行,8月24起阿坝州其余各县陆续举行不动产登记权证首发仪式,8月28日松潘县成功举行不动产登记权证首发仪式,标志着不动产登记工作在阿坝州实现了全域覆盖,阿坝州不动产登记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一项改革大事,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也是阿坝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工作。不动产统一登记,将促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更加完备、准确、可靠,根据准确有效的信息来进行不动产交易,保障交易安全,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创造条件。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更加便民利民。不动产统一登记,将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减少政府行政成本,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完善政府运行机制,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州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克服资金缺乏、技术力量薄弱、办公场地有限等困难,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按照国家、省要求时限完成不动产颁证工作。

阿坝州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区域为阿坝州全域范围。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由各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原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停止发放。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在2015年12月1日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

阿坝州各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抵押权、地役权等不动产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各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5年过渡期后,将逐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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