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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警察走进风景区

四川日报 2016-05-26 07:54 大字

松潘县挂牌成立全省首个旅游警察大队

本报讯 (谷运花 记者 徐中成 冯超颖)5月25日,万昌军带队对松潘县4A景区川主寺镇片区多处购物点进行摸底调查。几天前,他还是山巴乡派出所所长,如今走马上任,已成为5月20日刚刚成立的全省首个旅游警察大队——松潘县旅游警察大队队长。“虽然工作压力很大,但打击强买强卖、销售虚假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和快速调解旅游纠纷会更有效。”万昌军说。

当日,在川主寺镇大药房购物点,一位来自重庆的游客黄女士说,有了专门的旅游警察,我们游客在购物点购物会更放心,发生了旅游纠纷也能在现场得到快速解决。

作为九环线上的重要节点,松潘县如何为游客创建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今年5月,松潘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探索旅游综合监管体制改革,并率先在全省成立“1+3”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监管机构,即由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负责统筹协调,组建旅游警察大队、旅游巡回法庭、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旅游执法分局,共同整治旅游市场,构建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制和旅游市场长效治理机制。

为避免新设机构和相关单位之间出现职责交叉、职能模糊、互相推诿等现象,松潘县明确,凡是主要以接待旅游团队为主的企业和涉及到游客的有关投诉、举报案件均由新设机构监管。

据悉,新成立的旅游警察大队由松潘县山巴乡派出所等抽调17名警察组成,旅游巡回法庭由松潘县川主寺基层法庭等抽调7人组成,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旅游执法分局由松潘县川主寺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抽调8人组成。

目前,新设的机构已在川主寺镇游客中心集中办公,专职负责维护松潘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治安管理工作。旅游巡回法庭还分别在黄龙风景区、川主寺镇、牟尼沟景区设立旅游法律咨询点。

新成立机构及人员除接受相关单位业务指导外,不再承担相关单位其他具体工作任务。新成立机构工作人员接受县旅游综合执法局(旅游综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指挥和工作安排,专职负责维护松潘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治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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