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为人民
打好“法律七进”攻坚战 再掀“六五”普法新高潮
——阿坝县开展“法律七进”工作纪实
按语:省委书记王东明同志对司法行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把‘法律七进\’工作作为依法治省的基础性工作抓好抓实”,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法律七进”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全州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王东明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行动、真抓实干、增添措施,坚持把“法律七进”工作作为建设法治阿坝的基础性工作,深入持久推进“法律七进”活动。
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再掀“六五”普法热潮,今年以来,阿坝县司法局以高昂的士气、饱满的热情,打响了“法律七进”攻坚战,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掀起了学法守法用法的新高潮,为藏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抓龙头,坚持“领导带头”,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要求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用法、文明执法,争做“公务员学法领头雁”。一是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季度学法不少于2次,集体学法有记录,领导干部个人学法要撰写学法心得、论文或调研文章;二是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每年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4课时;三是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举办法律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6课时;四是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自学制度。领导干部结合工作特点和职责,自学相关法律知识,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4课时,要有自学笔记。截至目前,共举办法制讲座25期、法治大讲堂2期;开展警示教育3次,参加人数500余人次;领导干部撰写心得体会200余篇;发放领导干部普法读本(含藏汉双语版)2000余册。
重结合,坚持“普治并举”,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针对阿坝县属农牧区,地域分布较广、农牧民群众居住较散的特点,坚持普法与治理并举,全方位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一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县委自实施“雪域城乡党旗红”党建提升工程以来,村“两委”会选举进一步规范、“三务”公开进一步加强、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进一步提升,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以群众大会、户代表会议、高僧大德讲经说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契机,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三是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国旗法》、《物权法》、《婚姻法》、《阿坝州宗教事务条例》等为重点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截至目前,设立法制辅导站1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8个;设立法制宣传栏88个;发放便民服务联系卡10000余张;向村(社区)选派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18名;开展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集中法制宣传教育1次;开展法制讲座、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2次,参与人数600余人次;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2次,帮教走访20人。
强预防,坚持“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为增强全县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推进“法律进校园”活动深入开展,阿坝县多措并举,指导配合中小学校,全力做好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一是开展一次法制讲堂。各乡镇分别到辖区内中心校为在校学生讲授《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内容涉及人身安全、校园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二是开展一次安全互动。结合校园法制课堂活动的开展,积极指导各乡镇司法所在辖区内开展一次校园安全互动教育活动,以“做好学生法制安全教育,强化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为主题,采取贴近青少年成长特点的普法方式,用法制游园会、法制校运会、暑期法制专题讲座等互动形式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三是开展一次赠书活动。针对藏区青少年的特点,编印藏汉双语法制宣传书刊和小册子,在暑假前发放到学生手中,并倡导学生在假期积极指导家人阅读,有效地把学校、机关、家庭“三位一体”法制宣传教育体系相结合。截至目前,开展法制讲座12期;定期上法制课54节;发放青少年学生普法读本8000余本;法制宣传资料1000余份;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3次;解答法律咨询269件。
建常态,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法律进寺庙”活动
为使“法律进寺院”活动取得成效,阿坝县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法制宣传。一是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和完善僧尼学法用法制度,逐步推进寺庙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普法讲师团和同心律师服务团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加大对寺庙民管会成员、寺庙经师的法制培训力度,逐步培养寺庙“法律明白人”。二是结合生命教育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影像制品等形式,引导僧尼认识、感悟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形成尊重生命、珍惜生命的态度。三是结合科学文明教育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法律下乡进寺院活动,以僧尼和信教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广泛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引导僧尼和信教群众崇敬生命、珍爱生活。四是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利用现代网络媒体,在阿坝之声公众微信平台开设“微法律”法制宣传专栏,以藏汉双语的形式向各类人群宣传法律知识,据统计,每期点击率达5000余人次,转载率达1000余人次。继续巩固和完善寺庙法制宣传专栏和法律图书角。截至目前,共开展寺庙法制讲座69期,参会僧尼600余人次;开展法律咨询3次,解答法律咨询案件300余件;培养寺庙法律明白人23人;发送法制宣传微信5期。
促和谐,坚持“平稳发展”,积极开展“法律进景区”活动
按照州委“全面建成幸福美丽家园、精品旅游村寨及全域景区”的要求,阿坝县结合自身实际,在县域各大景区内大力开展法制宣传。一是突出重点,在旅游系统开展行业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固定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设立法制宣传咨询点,向景区沿线的群众及旅游从业人员重点宣传《森林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文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三是加大旅馆、饭店、农家乐等接待场所的安全法规知识宣传,发放《食品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等法律宣传资料,强化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截至目前,开展旅游行业系统法制讲座2期;发放景区宣传资料3000余份、景区便民服务卡600余张。
排纠纷,坚持“合力共建”,积极开展“法律进医院”活动
阿坝县将法律进医院作为“法律七进”工作的重点之一。一是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依法行医与以德行医相结合,使医院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二是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医疗纠纷、医闹行为、群体性事件,引导医务工作者、患者及其家属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三是充分发挥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解决纠纷。截至目前,开展法制讲座19期,制作法制宣传栏19个;化解医疗纠纷3起。
促发展,坚持“逐步推进”,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阿坝县大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意识、依法管理能力。一是深入企业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救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二是针对劳资双方矛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和调解工作,到因企业改制等引发的上访群众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三是以外来务工人员为“法律进企业”活动的重点,根据外来务工人员的需要,着重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会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与帮助。
(阿坝县司法供稿)
是盗窃还是诈骗
【案情】
一天深夜,张某、李某二人从一网吧出来时,见王某停在该网吧门口的一辆价值3000元电动自行车的钥匙插在车上没有取走,于是二人便商量将该车弄走。但由于该车与其他人的车辆被网吧管理员用一根长铁链锁在一起,张某便找到该网吧管理员,告诉管理员自己要取车,要求管理员打开铁链,管理员问二人是哪一辆车时,二人告诉该管理员就是插有钥匙的这一辆。待管理员打开铁链后二人便将该车骑走,之后以500元的价格销赃。
【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和诈骗罪都是财产犯罪,但两罪的区别主要是犯罪行为的客观特征不同,主要是看行为人是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取得财物,还是采用欺骗手法使财物控制者受骗而产生处分其财物的意思和行为。
本案中两名犯罪嫌疑人欺骗了网管,让网管自愿将锁车的铁链打开,使财产实际管理人具有自愿处分其财产的意思和行为,张某、李某是采取了欺骗的手段从财物控制者手中取得了财物,因此该案应定为诈骗罪。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得擅自处分
【案情】
陈某(男方)与刘某(女方)为夫妻关系。陈某名下有一套2居室的房屋,此房屋是陈某与刘某结婚以后购置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010年4月陈某在没有征得女方同意的情形下,私自与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没有过户也没有交付使用。在房屋尚未过户的情况下,刘某发现陈某将房屋售予他人,遂与李某协商解除合同,遭到李某的拒绝。刘某只有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评析】
本案所涉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陈某未经刘某同意,单方处置财产构成无权处分行为。李某不构成善意取得,因为房屋并没有变更登记也没有交付给李某,因此房屋转让买卖协议应为无效。
阿坝州司法局深入叶欧寺开展部门包寺活动
按照州委“领导联系、县乡结对、部门包寺”活动安排,近日,州司法局部门包寺工作组深入阿坝县柯河乡叶欧寺,开展以“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为主要内容的部门包寺工作。
工作组通过入寺走访,召开有乡镇党政负责人、寺管会成员在内的座谈会,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宣讲政策法规,深入了解寺院及僧人情况,征求寺管会成员、乡党委基层干部意见3条。叶欧寺寺管会成员仁真向工作组反映了寺院的主要困难,一是寺院居住条件较差,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缺乏建设资金;二是寺院部分僧人生活贫困;三是寺庙所在地通信不便联系困难,现有的通信基站需要维护。
工作组组长董良在听取了寺管会的情况反映后,立即联系柯河乡乡党委了解僧人的低保落实情况,目前有67名僧人享受低保,符合低保条件的僧人均已纳入低保范围;协助柯河乡政府与移动通信部门衔接,争取尽快恢复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工作组还向叶欧寺赠送条茶20条。
(州司法局 侯正茂)
黑水县联合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开展法律宣传帮扶活动
2014年是推进依法治州的开局之年。依法治州是依法治省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全州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结合“法律七进”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律政公证工作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提高公证的社会认知度。近日,黑水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猛河律师事务所联合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组成了法律宣传队,在黑水县色尔古镇拉开了法律宣传帮扶活动的帷幕。活动为当地村委会赠送5台一体式电脑,为贫困户和贫困大学生发放慰问金5000元。6月7日,法律宣传队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公证宣传册、悬挂横幅、现场解答咨询等多种方式向群众普及公证法律常识,重点向群众宣传《公证法》、《继承法》、《婚姻法》等有关内容,讲解继承、赠与、转让、委托等公证知识及办证程序,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8人次。
(黑水县司法局供稿)
女子法宣队尽显法制宣传之美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办事富钱袋”、“诚信做人,人人敬;依法办事,事事成”……一幅幅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的藏汉双语普法横幅、标语醒目的遍布壤巴拉大街小巷。
近年来,壤塘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州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作用。自2011年起壤塘县司法局抽调藏语翻译、法律、藏语言文学等多种专业人才,经过法律、实用口才、藏语口语、政策形势等多学科的培训,组建了藏汉双语“女子法宣队”。“女子法宣队”以其法律知识专业度高、法制宣讲通俗易懂、宣讲平易近人的特点获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女子法宣队”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年学生、农牧民群众、僧侣等普法重点对象,依托“法制宣传进万家”、“法治基层行”、“法律培训讲座”、“普法驿站”和“法律爱心包裹”等形式,主动健全以案释法、法律年货、法律问诊、屏幕普法、视野明法“五大”工作机制,大力开展“三山一界”、“远牧点”、“持戒守法,爱国爱教”、“与法同行,珍爱生命”、“小手拉大手”等藏汉双语宣教活动。迄今为止,“女子法宣队”先后深入全县各乡镇宣传170余次,开展专项活动12次,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21次,实现了法制宣传多方位、全覆盖。
“女子法宣队”还深入乡镇进行调研,广泛收集群众最需要、最想了解的法律、政策编译成藏汉双语手册,目前已编制藏汉双语《寺庙法律读本》、《法律知识便民册》、《农村青壮年法制教育读本》、《农牧民法律知识手册》和法制年历、挂图、宣传单等与壤塘县县情相结合的普法资料20余种类。同时,为使法制宣传更为生动,更加贴近群众生活,每年“女子法宣队”都会收集全县典型案例,并加以整理、翻译成《壤塘县典型案例系列》,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演绎,深受广大农牧民群众好评。据统计,三年来发放普法资料和法律书籍3.8万余份(册),“女子法宣队”有力地促进了壤塘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升了公民法律素养。
(壤塘县司法供稿)
松潘县送法进医院共建和谐医患关系
近日,松潘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卫生局开展“送法进医院”活动,组织“普法讲师团”面向全县卫生系统工作人员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助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普法讲师就该县成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职能、作用,处理医患纠纷采用的途径、方法进行了讲解。重点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医患纠纷时所依据的《人民调解法》,结合典型案例用幻灯片生动形象的展示给医务人员,改变了过去枯燥无味的讲解方式。
普法讲师对《侵权责任法》中与医疗工作密切相关的医疗损害责任一章进行了诠释和解读。重点讲解了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的法定事由、患者的知情权及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的注意义务,并就病历保管及责任承担、医方保密义务和医方不得过度检查等相关热点问题做了特别介绍,同时还从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实践出发,结合相关的案例分析,就《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了讲解。
(松潘县司法供稿)
壤塘县城关小学召开依法治校专题会
壤塘县城关小学围绕“法律进学校”活动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召开了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专题会议。全校教职员工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学校主要领导作了讲话,指出:“依法治校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灵魂”,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广大教职员工要学好法,加强学习培训,完善规章制度,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二是用好法,强化法律意识,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三是加强创新,结合教育规律和特点,寓教于乐,增强师生法治意识;四是抓好落实,确保依法治校工作取得新成效。
(壤塘县司法供稿)
州司法局法治宣传科组稿 校对:王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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