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对参与疫情防控相关中小 企业实施临时电费补贴政策
本报讯(本报通讯员)近日,阿坝州严格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参与疫情防控相关中小企业实施临时电费补贴》政策,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此次电费补贴由省补贴50%,余下的50%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和州级层面各自负担一半(含税),分别兑付。
据介绍,此次电费补贴范围为: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场、超市、连锁便利店、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的中小企业,由各级商务部门、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确定。补贴标准为:对纳入补贴范围企业按其相应用电类别、电压等级平水期平段目录销售电度电价(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基本电价的30%计算电费补贴;未同价地区用户和地方电网供区内用户以及市场化用户、转供电用户均按对应用电类别、电压等级的国网四川电网平水期平段目录销售电价标准计算补贴金额;对于未缴纳基本电费的用户,以及现行基本电价征收标准低于国网四川电网基本电价标准30%的用户,以其实际缴纳基本电费为补贴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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