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阿坝日报 2019-03-29 08:13 大字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阿坝州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0名委员,2018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阿坝州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阿坝州人民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设5个科,14 个管理部。从业人员85人,其中,在编65人,非在编2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8年,新开户单位136家,实缴单位2041家,净增单位127家;新开户职工0.61万人,实缴职工8.09万人,净增职工0.38万人;缴存额18.37亿元,同比增长12.72%。2018年末,缴存总额104.46亿元,同比增长21.34%;缴存余额49.63亿元,同比增长17.82%。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

(二)提取:2018年,提取额10.86亿元,同比增长11.02%;占当年缴存额的59.12%,比上年减少0.91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54.83亿元,同比增长24.70%。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80万元。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8万笔6.20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9.04%、37.89%。

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69亿元。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8万笔45.25亿元,贷款余额31.9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97%、15.87%、8.5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4.43%,比上年减少5.53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比上年增加1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融资:无

(六)资金存储: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8.95亿元。其中,活期1.19亿元, 1年以上定期17.76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4.43%,比上年减少5.5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15564.90万元,同比增长13.60%。存款利息5644.7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9919.37万元,其他0.8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9152.32万元,同比增长15.37%。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6309.3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351.42万元,其他2491.51万元(包含孳息2489.59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增值收益6412.58万元,同比增长11.18%。增值收益率为1.39%,比上年下降0.09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197.3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725.6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89.59万元。

2018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652.1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69.19万元。

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5395.7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832.0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547.49万元,同比增长22.48%。其中,人员经费190.49万元,公用经费211.41万元,专项经费145.5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02万元,逾期率0.32‰。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3197.38万元,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2018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5395.75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4.82 %,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66%。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6.64 %、4.98%和12.72%。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5.40%,国有企业占5.88%,城镇集体企业占0.93%,外商投资企业占0.0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3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5%,其他占2.94%。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6.54%,国有企业占8.35%,城镇集体企业占1.15%,外商投资企业占0.0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2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94%,其他占0.77%;中、低收入占98.79%,高收入占1.21%。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6.02%,国有企业占9.72%,城镇集体企业占2.1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6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5.34%,其他占1.11%;中、低收入占99.16%,高收入占0.84%。

(二)提取业务:2018年,2.5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0.86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4.6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8.6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2%,租赁住房占4%);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5.3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2.3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1%,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02 %,其他占2.97%)。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45%,高收入占1.55%。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8.8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97.3%,比上年减少了0.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9441.91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3.16%,90—144(含)平方米占67.99%,144平方米以上占8.86%。购买新房占35.10%,购买二手房占15.7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43%,其他占47.74%。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1.5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8.43 %。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8.99%,30岁—40岁(含)占36.36%,40岁—50岁(含)占21.18%,50岁以上占3.47%;首次申请贷款占88.56%,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1.44%;中、低收入占99.56%,高收入占0.44%。

2.异地贷款: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781笔36562.8万元。2018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39032.5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97311.10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3.77%,比上年减少30.2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增加中国邮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分行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委托办理银行。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2018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2018年7月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上限按不超过阿坝州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要求确定为20009.00元,缴存基数下限按照2017年度最低工资标准1,380.00元执行,缴存比例5%—12%。

2.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3.贷款条件调整情况:

(1)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和自建房,自购(建)房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购买普通二手房自办妥不动产权证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按照国家和省州“放管服”部署要求,全面落实 “三集中三到位”,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服务改革。精减办理手续,优化业务流程,增设服务窗口,顺利完成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改造升级,扎实推进集12329热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网上营业大厅等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先期实现了缴存单位缴存业务网上办理,增强了缴存职工还款、提取、缴存、变更信息等网上查询功能。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完成信息系统改造升级,基本完成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公积金缴存业务全程网上办理,为实现“最多跑一次”逐步向“零跑路”过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人被评为“2016—2018”年四川省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个人,1人被评为全州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1人入选“阿坝先锋”百名优秀共产党员和5月“四川好人”敬业奉献个人,8人次被评为政务中心服务明星;中心荣获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2018年度节水型机关;中心3次被评为政务中心红旗窗口。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查处违规骗提公积金12人,公开通报7人,追回资金89.61万元。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无

(八)无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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