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年月日阿坝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阿坝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财政局局长陈福生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会议同意《阿坝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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