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关爱社区服刑人员
本报讯(郭小燕记者王焰)茂县司法局与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一同来到渭门乡关爱社区服刑人员。针对辖区服刑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孙某家庭的特殊情况,对其进行帮扶。
孙某现年56岁,于2017年6月5日,因犯盗伐林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00元。鉴于孙某在社区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司法局和检察院工作人员积极协调乡、村两级为其出具生活困难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为其申请减免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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