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全覆盖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12月5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掌握困难群众需求,强化分类施策,凝聚齐抓共管合力,全覆盖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困难群众御寒物资的发放要在12月中旬前落实到位,其他保障政策和措施要第一时间兑现,元旦、春节前要集中安排走访慰问,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欢乐祥和过节。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正在开展的“走基层”活动,进一步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全面排查,摸清受灾群众、贫困对象、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孤寡老人、残疾人、留守群体、危重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掌握其基本生活状况及安全温暖过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救助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对象明,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要突出民族地区、高寒山区、深度贫困地区、受灾地区等重点地区,突出临界贫困户和御寒过冬困难的城乡重点人群,突出困难群众在口粮、饮用水、御寒衣被、取暖、危重病医疗等方面的重点需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着眼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针对重点地区、重点群体、重点对象的特殊性和现实需要,注意纳入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分类施策、精准帮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到千家万户。
茂县特大山体滑坡灾区、九寨沟地震灾区和宜宾市、凉山州等受灾地区,要在保障受灾群众吃饱穿暖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妥善解决重建住房群众临时住所问题,帮助做好过渡安置房保暖防寒,按时足额发放重建补助资金。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要严格落实各项优惠、补贴政策,在春节前将2018年第一季度低保金足额发放到位。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条件,有条件的要推进在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对因病、因学和失业致困人员,落实政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各项措施,鼓励医疗教育机构、社会力量给予相关费用减免和资助。对流浪乞讨人员,要加强街头巡查和救助力度,随时掌握信息动态,发现一例救助一例,确保其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应救尽救。
各地要锁定“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聚焦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特别是过冬生活存在困难的贫困群众,开展重点走访慰问,及时送去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和御寒衣被,确保其安全温暖越冬。(紧转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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