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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 着力推进基层法治创建 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

四川日报 2014-10-21 11:59 大字

□本报记者 松涛

“路边挖沟绊倒人,挖沟的人要赔礼道歉;家里的狗咬了人,主人应该进行赔偿;借钱给别人,一定要打欠条,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10月16日,是阿坝州壤塘县中壤塘乡壤塘村普法宣传员东山每月向村民宣讲法律知识的日子,村民们来到村活动中心,听东山宣讲法律知识。“如今,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越来越高。”村主任白洛对记者说。

这样的变化,得益于阿坝州把基层法治创建作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州、法治阿坝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基层是社会的细胞,只有扎实有效推进基层法治创建,把功夫下在基层,才能提升阿坝州整体法治秩序、法治环境。”阿坝州州委书记刘作明说。

马背宣讲团到帐篷“说法”

红原县色地乡日西村牧民贡秋虽长期在牧场放牧,但他对草原生态奖补机制等政策和法律法规一清二楚。“马背宣讲团几乎每月都要到帐篷里来给我们宣传。”贡秋说。

阿坝州有马背宣讲团、高僧大德宣讲团、姐妹宣讲团、法律服务志愿者、流动法庭等14支法律服务宣传小分队,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乡村、寺庙,使用藏汉双语,通过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讲法律法规。 

截至9月,各小分队共开展送法进乡村(社区)活动800次,消除普法宣传的“死角”和“盲区”。

阿坝州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法治阿坝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在每个村(社区)配备2名以上普法员,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一个法制宣传专栏,在州内各媒介开辟普法宣传专栏,鼓励唐卡、祥巴、藏羌绣、格萨尔说唱、南坪弹唱等民族民间艺术工作者创作展示法治文化,以多种形式实现普法宣传全覆盖、入脑入心。

一村一策增强适用性

马尔康县松岗镇丹波村村财务监督委员会被群众形象地称为村“纪检委”。村财务监督员阿色底气十足地告诉记者,自2013年新的“村规民约”出台后,村里花钱需要村支书、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会计依次签字,否则不能报销。

全州1398个村(社区)均制定完善了“村规民约”,各村根据村情将学法守法、民主监督、爱护环境卫生等写入其中,形成“一村一策”,增强适用性。“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后,还召开村民大会由全体村民代表签字确认,形成“我制定,我签字,我承诺,我执行”的良好氛围。在牧区县,“村规民约”制定后,通过藏汉双语印制,发放给农牧民,保证“易记、易懂、易行”。目前,该州已制定风景名胜区条例、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等18部条例,正加快制定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城乡基础设施管理条例等。

“阿坝民声”反映群众诉求

这些天,马尔康小区住户周燕晚上睡觉不担心受酒吧音乐声干扰了。前几天,她给“阿坝民声”栏目反映此情况后,有关部门迅速勒令酒吧停业整顿。

阿坝州报纸、电视台开办的“阿坝民声”栏目,通过及时登载群众诉求,纪委监督相关部门限时回复,全文登载办理结果,搭起解决群众诉求的平台。栏目开办以来,共收到群众来信来电来访1358件,办结1170件,办结率达86.16%。

全州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01个,依托工青妇残等群团组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66个,确保法律需求者在1小时内能找到一家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建立人民调解组织1818个,实现县、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开展“法律顾问进千村”活动,全州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了413个村的法律顾问;开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弱势群体减免服务费用。该州还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网格员既是政策宣传员、社情民意联络员,也是矛盾纠纷调解员、辖区信息采集员。

目前,全州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州级135个,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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