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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期总第期民声建议马尔康群众马某来信反映马尔康小

阿坝日报 2014-04-24 15:00 大字

(2014年第14期  总第138期)

民声·建议

马尔康群众马某来信反映:

马尔康小小的一座县城百把米就一个红绿灯,现在已成为高原一景。红绿灯多了对行人的安全有了保障,但也带来了很多烦恼。广受大家关注的就是街心花园(林业宾馆)红绿灯无法辨别问题。

该红绿灯监控正式启用以来,身边的好多朋友都收到违法指示信号的罚款通知:6分,200元。很多驾驶员都说罚得莫名其妙、稀里糊涂。主要原因就是此处有5个路口,红绿灯太多,灯设置的方向也不明确,大家不知道究竟看哪个灯。

本人作为行人,也到该处不同路口体验了一下,连行人也不知道究竟何时才是通行时间。故相信该处的行人和车辆的违章记录应该有很多,请相关部门做一次现场调查,优化指示灯的设置。也可以在罚款系统里查询违章量。

红绿灯的设置是为了保障大家的安全,应该有明确、清晰的提示,不要让大家迷糊,反而造成安全事故!便民而不是扰民,这是政府的服务宗旨。若红绿灯成为创收工具,人民政府情何以堪!

建议优化红绿灯设置并对开通以来的罚款全部清零。

回音壁  

马尔康县人民政府答复如下:

来信收悉后,我县立即要求县公安局对来信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

由于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马尔康县机动车保有量从2011年的6700辆迅速升至12000余辆,机动车驾驶人也从2011年的1万余人上升至2万余人。特别是马尔康城区道路属于机动车、非机动车混合路,行人横穿马路情况严重,马尔康城区车辆、行人拥堵,停车难成为现实问题。且部分车辆车速过快,导致城区交通事故频发。为进一步改善城区交通堵、乱,解决停车难等问题,2013年,我县组织实施城区红绿灯工程,该项目也是州庆重点项目之一。按照未来五至十年交通规划长远考虑,结合实际,在规划设计时,邀请西南交通大学教授多次对马尔康城区道路现状进行实地踏勘,在城区及卓克基、松岗入城线远端共确定在20个路口设置红绿灯。该项目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确定施工队伍后,立即组织实施。

2013年11月开始在城区内试运行红绿灯系统,期间主要是对城区内车流量进行调查统计和对红绿灯系统运行状况进行测试、调试,同时,让广大市民了解红绿灯的运行情况。2014年1月1日正式启用了城区电子警察系统和云台系统(绕城线远端及涉及绕城路分流路口的红绿灯均未开通)。通过近3个月的运用,城区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轻微擦挂等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为群众安全出行、车辆文明行驶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由于街心花园属于5条道路混合畸形路口,设计该路口一直是一个难题,经过专家多次考察验证,决定将该路口设计为3个相位的路口:滨河路为第一相位;团结街与达萨后街为第二个相位;街心花园大桥衔接马江街为第三个相位。因该路口从团结街至滨河路跨度宽,且仅有一条人行道,为便于调整人行灯与车行灯的冲突,该路口经过7次调试才确定了目前行车方案,以解决团结街与滨河路相位同步冲突的问题。目前,马尔康主城区各路口红绿灯已基本定位。

闯红灯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可能给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巨大伤害。根据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违反信号指示灯的一律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由于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未按“红灯停绿灯行”的要求行驶,交警大队对违法行为给予处罚是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故对群众要求对开通以来罚款全部清零不予支持。

对群众反映红绿灯设置不合理问题,我县将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一是反复测试。对城区的红绿灯系统设置进行反复测试,并请专家进行考察论证,力求使红绿灯设置更完善、合理。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城区红绿灯、电子警察系统和云台系统点位分布情况和相关规定要求,发放相应宣传资料、邀请电视台到重要路口进行现场解说,扩大群众对交通组织(红绿灯系统)的知晓率。

三是增设交通岗亭和交通辅警。在重要路口、畸形路口等增设交通岗亭和交通辅警,通过交警现场指挥和红绿灯配合的方法引导广大驾驶员、行人按规定遵守行车秩序、按照指示灯通行,从而减少因“看不懂”、“不明确”信号灯指示导致的违法违章行为发生。

编辑点评:

近年来,作为全州政治中心的马尔康县发生着巨大变化,特别是建州60周年以来,马尔康从文化提升和城市建设等各方面都实现了面貌大变样。城区红绿灯工程,是州庆重点项目之一,也是一项民生工程,改善了城区交通堵、乱等现象,解决了停车难等问题。

红绿灯是行人和车辆的安全保障。“红灯停,绿灯行。”是世界通行的交通规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一个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提高自身安全意识,提高全民素质,相互监督,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等,是保证群众遵守交通规则的有力措施。

对于道路情况复杂的路口红绿灯的设置情况,应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群众对红绿灯系统的知晓率和熟悉度;在重要路口、畸形路口等增设交通岗亭和交通辅警,现场指挥和红绿灯配合共同引导驾驶员和行人遵守交通规则,减少因“看不懂”、“不明确”信号灯指示导致的违法违章行为发生,引导市民文明出行,安全行车。

好的素质,树立好的城市形象;好的习惯,形成好的城市文明。不闯红灯这样的小事,实则是关系安全的大事。遵守交通规则,红绿灯只是指引我们的出行,而文明行为才真正引导我们的生活。

民声·诉求

小金县日隆镇金锋村村民杨某某来信反映:

我是小金县日隆镇金锋村一组的村民,现居住在马尔康镇。我于2014年4月3日接到马尔康县城关派出所电话,说是身份证信息不对,叫我到派出所核实,经查我的身份证号码被莫名其妙改了,输入我的身份证号码会出现另一个人的信息,于是我到户籍地查询,得到的结果是我的身份证号码尾号与别人重号,派出所直接就给我改了(没有通知我本人)。

以前是手工编号,可能出现重号,我可以理解。但我的户口簿上早在2006年就是机打的,说明哪时候已经是电脑在控制了,而且我的二代身份证早在2010年7月就办理了,我的身份证号码尾号都是26,既然有重号为什么当时没有发现,不是说二代身份证全国联网吗?不是说身份证号码是唯一的吗?为什么重号了这么久不通知我,而是直接就给我改了?如果不是这次马尔康入户调查,查到我身份证信息不正确,那日隆派出所还要隐瞒到什么时候?

大家都知道身份证的重要性,它是一个人身份的证明,现在办什么都要用到它。这么重要的证件,你说改就改,让人没有一点安全感。到派出所解决问题,回答就三个字:“必须改!”为什么是必须改?你们工作的失误,却让我们来为你们埋单。你们知道简单的改个身份证号码会给我带来多大的不便吗?哪是只要涉及到的所有档案都要改,而且有些档案没法改啊!现在都在走群众路线,麻烦你们工作细致一点,工作态度好一点。

回音壁  

小金县人民政府答复如下:

来信收悉后,我县高度重视,庚即组织县公安局就信件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核实:来信群众杨某某系小金县日隆镇金峰村一组村民,该同志于2010年7月办理了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号码为:513227198208170026;2010年12月3日,因该号码系重号,州公安局将其号码变更为:513227198208170042。

4月11日,在收到群众来信后,我县及时展开调查,做好解释,停访息诉工作。并安排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赶赴四姑娘山公安分局调查信件反映情况。同时,12日,警务督察大队相关人员在详细调查了解情况后前往马尔康,与来信群众杨某某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向其本人做出细致地解释工作,得到了来信群众杨某某的理解与原谅。4月16日,我县再次致电杨某某本人,就因县公安机关工作失误给她带来的不便表达了歉意,本人表示无异议。

目前,我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有关规定,对杨某某身份证号码重号予以变更情况,送达了7份《公民身份号码更正事项告知函》,并承诺以后凡涉及需要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身份的手续,我县公安机关将第一时间做出配合。

下一步,我县将加强警务工作管理,提高办事质量,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机关工作的满意度。

编辑点评: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快速发展,以及社会管理的日趋统一、完善,个人信息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如果不保护好个人信息,被人窃取或盗用,将成为一个重大的安全隐患,给未来的个人生活带来麻烦和困扰。

个人信息包括公民的出生时间、地点、亲生父母和其他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家庭遗传病史、本人既往病史、本人的生理和病理资料等。户口本、身份证上的相关信息,也属于个人信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遇到涉及个人信息的事件,对相关的信息本人有知晓、了解的权利,这就是个人信息知情权。法律解释为公民依法有了解有关自己各方面信息的权利。

公安机关是公民个人信息的管理者和保护者。公民个人信息得到了充分的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知情权得到合理的维护,才能增强公民的社会安全感和信任度,才能提高群众对公安机关工作的满意度。警务工作人员在接到公民对个人信息的质疑后,应及时沟通、调查了解、核实查办,确保群众个人信息的真实、准确,维护群众个人信息知情权。在具体工作中提高警务工作的办事质量,让群众放心、安心,公安机关的工作才能开展得顺心、得心。

民声·批评

州建公司小区住户缪某某来信反映:

我是马尔康县州建公司小区的住户,在火焰之都宾馆对面斜坡上会停放很多车,他们为了逃避监控罚款(因为停在街道上会被监控到而罚款),就全部停在斜坡上的左右两边,给州建公司小区及阳光丽景小区住户停车及出入带来极大不便。

有时斜坡两边都停满车,我们小区住户的车辆便无法通行。所以能否请交警部门加强监管,让那些人自觉停到高原影城附近的免费停车位或者附近的停车场里,不要乱停、乱放在斜坡通道上,影响别人通行。

回音壁  

马尔康县人民政府答复如下:

来信收悉后,我县立即安排县公安局对来信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

根据县政府的安排,县公安局立即采取措施,成立由交警大队和城关派出所组成的整治组,对该路段乱停、乱放现象进行了专项整治。一是加大警力投入。在该路段原有执勤民警的基础上,增派2名警力,加大巡逻力度,对未按规定停放的及时进行纠正,对屡教不改的车辆驾驶员进行处罚。二是及时沟通协调。整治组与附近小区、单位内保进行沟通协调,要求其协助做好夜间巡查。对有违章行为的机动车及时制止,如遇不听劝告者,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再予以处理。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增设禁停警示标牌,在整治乱停、乱放行为的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驾驶员遵章守法意识。经过几天的集中专项整治,该路段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得到明显改善。

下一步,县公安局还将组织交警大队和城关派出所等部门,继续加大城区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力度,确保城区各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联系电话:0837—2828996  2828998   联系手机:15378370008  

电子邮箱:abms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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