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理县通化乡村民来信反映我是理县通化乡通化村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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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县通化乡村民来信反映:
我是理县通化乡通化村的村民,已年满60周岁。根据国家出台的政策,年满60周岁就可以领到每月55元的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我们村现在年满60周岁的村民已有十几名,我们持身份证、户口簿和申请到村上要求领取此款,但是村上的某人说:要等到60岁以上的领款人自然死亡后,后60岁的人才能顶替领取那55元(据说现在涨到80元了)。
我们想问的是,国家是否有这样的规定?是否要等到前者死亡后,后者才能享受国家的惠民政策?
回音壁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如下: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
发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09〕35号和《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阿府发〔2010〕10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的调整按省政府统一制定的调整政策执行。”目前,省政府尚未出台调整基础养老金的相关政策。
因此,如果你们是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户籍的老年人,可持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待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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