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2年1月5日在攀枝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谢道全
各位代表:
我受攀枝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攀枝花市积极应对各种挑战、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城乡面貌变化巨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更多的五年。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攀枝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筹备召开7次人民代表大会,举行常委会会议44次、主任会议82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08项,作出决议、决定60个,开展执法检查62次,组织视察调研96次,决定和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54人次,为攀枝花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第一要务,力促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常委会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发展意识,主动融入、主动对接、主动服务于发展这个大局,全力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着力推进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常委会把促进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和预算审查监督放在重要位置。每年年初提前介入计划和预算编制的初步审查工作,及时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使计划和预算草案编制更加科学、合理、规范。每年年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上一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及当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促进市政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预算执行,切实维护预算的权威性、严肃性。根据预算执行情况适时审查、批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促进财政收支平衡。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针对金融危机和“8·30”地震造成的严重影响,先后对钒钛资源开发利用、重大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等进行了视察,组织市、县(区)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部分国有、民营企业进行座谈,全力支持市政府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切实做好抓项目、扩内需、保增长、促发展等关键工作,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经济止滑回升、企稳向好,促进了全市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2009年,我们首次对五年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了中期评估,对固定资产投资和城市化率欠计划进度等问题,要求政府制定对策措施,狠抓薄弱环节,确保“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圆满完成。常委会领导和各专(工)委会积极参与“十二五”规划编制,多次深入县(区)和企业调研,参加规划编制座谈会,听取并审议“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建议市政府在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执行取得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抓住重大发展机遇,科学、合理制定好“十二五”发展纲要。常委会多次审议财政承诺还款债务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建议市政府适度举债、规避风险,注重发挥贷款资金的使用绩效。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督,2009年7月,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快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决议》,两年多来共审查各类项目435个,审查资金34.63亿元,净审减资金5.54亿元,净审减率达16%。坚持每年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报告,督促支持政府扩大审计覆盖面,逐步公开审计结果,强化审计问题的整改。
着力推进工业经济加快发展。常委会按照市委提出的“打造中国钒钛之都,建设特色经济强市”的战略目标,把促进工业经济发展放在监督工作的突出位置。先后组织对攀钢、攀煤、攀锐钛业、富邦等一批重点企业进行视察调研,开展了循环经济法、节约能源法、环评法等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全市实施新型工业化情况的报告,支持市政府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完善“6+2”特色产业集群规划,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快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着力推进从钢铁经济向钒钛、钢铁经济并进的战略性转变,促进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围绕实施“投资拉动战略”,多次组织对观音岩水电站、钢企白马球团二期、昆钢钛业、龙蟒二期洗选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和政府部分举债项目进行调研视察,听取和审议了相关工作报告,督促支持市政府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着力搭建投融资平台,切实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保持投资增长后劲,认真研究解决环评、征地拆迁和融资难等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一批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常委会高度重视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坚持每年对县(区)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视察调研,督促支持政府加快建立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协调解决好“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保障问题,推动了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助推了“两化”互动战略的实施。为促进工业发展平台建设,常委会多次深入钒钛产业园区和各县(区)工业园区进行视察调研,及时审查批准了钒钛产业园区铁路专用线、污水处理厂、白马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堆置场等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积极促进政府发挥园区产业集群、要素集聚、资源集约的“洼地”效应,改善园区发展环境,提高园区承载能力。积极推进县(区)集中区申报省级园区工作,较好地促进了工业园区发展。常委会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助推招商引资、认真做好领导联系重点企业等工作。
着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常委会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做到年年有议题,常抓不放松。五年来,先后深入到“三区两县”的41个乡镇、156个村和22个农业龙头企业,对新农村试点示范村和示范片建设情况进行了集中视察,督促政府着力发展农村经济,因地制宜引导建设了一批具有攀西山区地方特色的新民居,推动了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推动现代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听取和审议了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烤烟生产、林业产业发展等25个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支持市政府认真做好生态农业建设规划,充分利用农业特色资源优势,优化特色农业区域布局,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保障能力,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建立特色农业发展长效投入机制,促进了特色水果、优质烟叶、早市蔬菜、林业生物、畜牧水产五大农业支柱产业的发展,一批有市场竞争优势的农产品品牌逐步形成;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进一步发展,烤烟、核桃等经济价值高的产业已成为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柱产业。为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常委会组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进行了视察和执法检查,督促政府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了农民收入。
着力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常委会将推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作为推进攀枝花市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为推进现代金融业发展,组织组成人员深入企业、银行进行视察调研,要求政府充分认识金融业在现代服务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支持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加速发展,推动市农商行挂牌成立并发展壮大,引导、规范担保、保险公司等有序发展。立足传统商贸服务业优化升级,对进驻攀枝花的名品名店、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了视察调研,建议政府积极培育消费热点,加快推进民生性服务业体系建设,以务实的作风、真诚的态度、合理的政策为企业入驻攀枝花提供全程优质服务,促进了民生性服务业规模的扩大和档次的提高。致力打造阳光旅游度假基地,听取和审议了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督促市政府进一步理顺行业管理体制,改善投融资环境,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景区景点打造,促进旅游业发展。围绕现代物流业培育,组织对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和园区物流体系建设进行了调研,支持市政府依托产业集聚区和交通枢纽,科学规划发展物流、配送等现代服务业,加快物流园区项目建设进度,大力发展与一、二次产业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推进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着眼区域性交通枢纽建设,先后四次组织对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进行视察,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及时审查批准了部分重点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贷款,支持市政府积极谋划和大力争取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建设项目,督促推进机场滑坡整治,推动交通瓶颈问题加快解决,为现代服务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突出民生改善,力促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常委会坚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手,全力推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
大力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常委会高度关注教育事业,组织了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主城区教育资源配置、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就重视和加强职业教育、积极化解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提出要求,促进教育发展中重点问题加快解决,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重视科技进步创新,组织了科技进步法、专利法执法检查,开展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情况调研,提出加大科技投入、完善科技创新政策和服务管理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切实发挥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核心竞争力作用等意见,助推创新型城市建设。听取和审议了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现状的报告,支持市政府全面落实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大扶持带动和政策支持力度,切实发挥文化建设在思想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促进攀枝花市文化产业加快发展。重视城乡医疗卫生条件改善,听取和审议传染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积极参与协调解决市属部分医院改扩建或异地新建问题,审查批准了部分医院医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贷款,支持村村建立卫生站、强化村医培训、切实解决村医待遇问题等。关注体育场馆建设和市民健身设施完善,对全民健身条例贯彻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促进体育事业发展。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立足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指数提升,把一澈清水、一片蓝天、一方净土保护好,听取和审议了工业污染整治、水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情况等报告,坚持开展了“攀枝花环保世纪行”活动,协助省人大对攀枝花市节能减排进行了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锲而不舍地进行了督促整改,河道非法采砂和排污问题得到遏制,城市饮用水水质得到有效保护,公路、水利、矿山等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得到加强,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污染防治有序推进,建设绿色生态市成为全市的共识共为。为督促推进“双创”工作开展,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法作出了深入推进“双创”工作的决议;多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创卫”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行视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动手参与环境治理;及时审查批准生态市建设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和创卫项目融资贷款;常委会领导按照市委分片包抓要求,经常深入创卫一线靠前指挥;各专(工)委会围绕创建难点进行跟踪督查,为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群作出了积极贡献。以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为重点,连续3年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攀枝花行活动,通过深入农贸市场和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明查暗访,督促开展专项治理,推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和农业标准化生产。针对群众近年来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听取和审议了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服务体系,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支持市政府大力实施就业促进、扶贫解困、百姓安居、基础设施等民生工程建设,连续五年组织民生工程视察,审查相关工作报告,促进了棚户区改造、采空沉陷区治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建设,攀枝花市住房保障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常委会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工作,建立了常委会领导接待群众信访和督办重点信访制度,积极探索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有效途径。五年来,先后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000余人件(次),全部进行了及时转办、批办,并对部分重大信访案件进行了跟踪督办,有效地促进了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拖欠民工工资、医疗纠纷、涉法涉诉上访、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等一大批群众“急、难、愁、盼”合理诉求问题的解决。
全力推进救灾重建有序开展。“8·30”地震发生后,常委会在市委统一安排下,及时召开会议,作出应急部署,常委会领导多次奔赴灾区,查看灾情、指挥抢险救人、组织拆危排难、慰问安抚受灾群众、看望人大代表,圆满完成了市委临时交办的各种急难险重任务。“7·27”泥石流灾害发生后,常委会领导迅速组织深入受灾严重的乡镇和村社,实地督察灾后重建工作,听取了相关工作报告。针对百年不遇的大旱,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灾区的田间地头和农资市场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建议和意见,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旱灾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常委会积极参加“8·30”地震灾后重建工作,连续三年对灾民安置、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及灾区经济社会发展进行视察,两次听取和审议了“8·30”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及时审查批准了重建项目贷款,支持政府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尽快落实救助政策、加快恢复重建工作进度、狠抓重建项目质量。常委会对救灾重建工作高度关注,跟踪监督,积极作为,充分发挥了民意机关、民权机关的作用,一批灾后重建项目加速推进,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完成的目标顺利实现。常委会还积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捐款捐物,并倡议要求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切实履行职责,积极踊跃投身抗震抗旱救灾,发挥应有的作用,促进了抗震抗旱救灾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突出民主法制,力促依法治市深入推进
常委会坚持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执法检查、司法监督等多种形式,全力推进法治攀枝花建设。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常委会始终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依法治市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每年举办“一府两院”负责人、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法制讲座,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及时听取和审议了“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了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积极配合有关方面,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地方组织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为契机,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知识竞赛、推出专栏专版等系列纪念活动,加强了对宪法和人大制度的宣传。
积极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常委会始终把执法检查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途径,坚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了41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立足可持续发展,通过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执法检查,促进了金沙江、雅砻江的水质保护和工业园区的环境整治,使全市的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其它方面的环境治理也收到较好的效果;通过对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促进了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加大了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推进了苴却石保护性开采,提升了煤炭生产能力;通过对水法执法检查,促进了城区供水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有针对性地建设了一批重点水源工程,使生产、生活用水得到较好保障;通过对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园林绿化条例等执法检查,作出了生态市建设规划决议,促进了城乡规划全覆盖、城乡人居环境大改善,推进了“阳光花城”和城市新区建设;通过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支持健全完善服务管理制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状况进一步改善;通过对宗教事务条例的执法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一些地方乱建寺庙、道观、教堂问题和非法传教活动进行了严肃查处与严厉打击。常委会还对价格法进行了执法检查,支持政府进一步落实差别价格政策,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增加困难群众补贴,共同维护了良好的价格环境。常委会为统筹兼顾好各方面群众的具体利益,组织了统计法、残疾人保障法、人民防空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网吧管理条例等专项执法检查,督促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此外,常委会还配合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对51部法律法规进行了立法调研和征询意见工作。
切实加强司法和“综治”工作监督。常委会加强对审判、检察机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监督,突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主题。每年听取市法、检“两院”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多次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案件回访、随同执行等活动。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调解、执行工作开展、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民事诉讼法贯彻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反渎职侵权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两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认真整改,促进了“两院”办案质量和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坚持司法公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深化“平安攀枝花”创建工作,听取和审议了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等报告,对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专题视察,提出建议、意见50余条,促进了全市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好转。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与组成人员见面、任职表态和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切实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结合部门工作评议,加强任后监督,充分了解掌握被任命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兑现任前承诺等情况。五年来,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54人次,为攀枝花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新职责。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在学习借鉴、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健全机构、落实人员、明确任务、建立制度、规范程序,稳步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先后对市政府和县(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77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促进了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的不断提高。
(四)突出主体地位,力促代表作用更好发挥
常委会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积极探索和完善代表工作新机制、新途径,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丰富和规范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制订出台了加强和规范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修订完善了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规定、代表联系办法等5项制度。按照便于组织、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组建了12个市人大代表活动小组,并加强了与代表团(组)的联系,指导代表团(组)依法开展活动。五年来,各代表团(组)每年都采取专题调研、视察、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组织代表开展履职活动,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加强和改进了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工作,组织代表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开展视察和调研,引导代表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先后两次提高了代表活动经费标准,明确了代表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开展了“代表进社区、进村社、进企业”、“代表活动日”、代表接待选民等活动,开通了代表服务信息平台,增办了“代表工作通讯”,为代表履职搭建了服务平台,拓宽了工作渠道。
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根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变化,修订完善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为办理好代表建议提供了制度保障。认真组织代表开展会前调研和视察,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创造条件。及时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明确责任和办理要求,不断提高了承办单位的认识。积极探索代表建议督办新途径,加大了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健全完善了“一府两院”分管领导领办、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常委会工作机构对口督办的工作机制,分解了督办任务,形成了工作合力;强化日常督办,通过印发督办函、上门访谈等方式,与承办单位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提供帮助和指导;开展专项督办,组织代表深入重点承办单位检查指导,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的效率和质量;注重跟踪督办,及时收集代表和承办单位的意见建议,搭建了代表与承办单位之间的沟通“桥梁”。评选表彰了优秀代表建议和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五年来,代表提出的667件建议,全部按期办结并答复代表。建议所涉及的产业结构优化、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社会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医疗卫生改善、社会管理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等多方面的工作扎实有力推进;建议所涉及的一批影响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民生改善、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问题得到切实有效解决。
切实加强代表队伍建设。高度重视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坚持向代表寄送学习资料,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两院”重要工作进展情况,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代表的培训,连续四年举办代表培训班,对每位代表都进行了集中培训,提升了代表综合素质。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认真做好代表履职情况登记,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为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在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联系2名基层代表、常委会工作机构对口联系部分代表的基础上,坚持常委会领导每年定期集中走访代表活动,了解代表工作、生活情况,征询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增强了代表工作的针对性。依法维护代表合法权益,保持了代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认真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常委会按照市委的部署,把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向,周密安排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召开了全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和总结表彰会议,报请市委批转了关于做好全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及时组织力量到县(区)乡(镇)调研,积极协调、正确引导、依法妥善处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现场指导县乡换届选举工作,要求各县(区)、乡(镇)严肃换届纪律,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了全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五)突出自身建设,力促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常委会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倡导并厉行“团结和谐、严谨认真、务实高效”的机关作风,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开展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服务科学发展、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为重点,深刻剖析人大工作和干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组织组成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专业知识,不断提高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特别是每年的主任学习会,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确定主题开展研讨,统一思想认识,交流工作经验,谋划工作部署,增强了常委会围绕中心依法履职的能力。认真学习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协助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及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全力做好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督促检查,推动了人大组织机构、职能任务、保障条件和干部队伍建设等问题的解决,进一步激发了全市人大干部职工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作风建设。常委会坚持把转变作风摆在自身建设的重要位置,把调查研究贯穿于人大各项工作中,做到监督之前先调查,落实建议抓督查,重大问题集中视察,先后围绕市委工作重点、常委会审议的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执法检查活动150多次,形成调查和执法检查报告142份,有30余份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常委会领导深入结对帮扶村开展“挂、包、帮”活动,指导帮助产业发展,积极引进项目资金,搭建致富平台,协调解决结对帮扶村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了与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支持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加强制度建设。常委会根据监督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多年来的探索和实践,不断健全完善有利于促进人大工作更好开展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先后制订完善了常委会议事规则、人事任免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代表建议意见表彰办法等13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常委会监督工作公开、会前专题调研、审议意见交办、会后跟踪问效、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14项工作机制。五年来,常委会的工作计划都依法向社会公开,常委会会议都坚持邀请公民代表旁听,先后向“一府两院”送达、督办审议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办理结果52件,监督工作的实效进一步增强。
加强能力建设。常委会以素质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对干部的培养、交流和使用,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优化,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以机关效能建设和城乡结对帮扶联创等为载体,认真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建设求真务实、作风优良、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人大机关。坚持开展了人大好新闻评选,改进了“九月人大宣传”工作,开通了四川新闻攀枝花频道网站,人大宣传得到进一步加强。强化机关事务管理,改善机关工作环境和条件,机关服务进一步规范,后勤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各位代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工作成绩的取得,是中共攀枝花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区)人大常委会,以及全市各族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监督工作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代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需要进一步改进;常委会的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认真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过去五年工作的主要体会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地感到,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必须做到“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五年来,市委通过召开会议、听取汇报、适时指导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尊重和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为人大更好履职行权指明了方向和重点。常委会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时,始终把市委提出的建设“四个攀枝花”作为工作目标,集中精力抓大事;在行使监督权时,始终把市委确定的“四个倾力打造”作为工作重点,紧贴中心和大局;在行使干部任免权时,始终注意把握正确的用人导向,确保了市委决策部署在人大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是坚持科学发展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五年来,常委会坚持“一切为了发展、一切支持发展、一切促进发展、一切维护发展”的理念,始终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开展人大工作。对“一府两院”提请的议题,只要符合科学发展要求,常委会都按照特事特办、急事先办的原则,不拖延,不误时,及时增列议题,增开会议,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常委会无论是在会内会外,或是对外交往中,始终把握服务发展的主题、促进和谐的旋律,按照先干不争论、先试不议论、实践作结论的要求,鼓励实干,允许探索,以改革发展的成果评判“一府两院”的工作,凭实践的结果依法发出人大的声音。常委会机关从领导到一般干部,坚持只要是有利于攀枝花发展、有利于全市人民的事,机关上下一个目标一条心,一个方向一股劲,团结奋斗,共同作为。
三是坚持以民为本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宗旨。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把群众的呼声作为谋划工作的第一信息,把群众关心的社会保障、教育卫生、住房建设等热点难点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列入议题,开展监督,紧抓不放,反复督查,跟踪问效,直到问题解决为止。坚持依法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执法为公、司法为民,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坚持畅通民意渠道,通过调研视察、走访代表、信访接待等多种途径,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所作出的决定决议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
四是坚持在监督中支持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方法。五年来,常委会始终注重正确处理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工作关系,正确把握监督与支持的力度和节奏,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善于监督。每年都围绕“一府两院”的重点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督促落实,为“一府两院”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利条件。为依法、有力、有效地行使监督职权,先后制定并实施了审议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加强监督司法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初步构建了对“一府两院”依法监督的制度框架。“一府两院”尊重人大的监督,视人大监督为开展工作的有力促进,主动配合,派员参与,听取意见,接受监督。良好的互动,使人大监督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的过程,成为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过程,成为凝心聚力、共促发展的过程。
五是坚持在务实中进取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求真务实、努力进取的鲜明导向,注重正确处理求真与务实、务实与创新、创新与进取的辩证关系,在实说实做中创新进取,在创新进取中扎实工作。先后修订了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增加了会前调研、报告审查、书面送交、书面反馈和社会公示五个重要环节,规范了办理的内容和程序,提高了审议意见的办理质量;修订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规定委员一年内无故缺席三次会议,应当依照程序辞去委员职务等刚性内容,增强了依法履职的严肃性;在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成立党支部,激发了党员委员先进性作用的更好发挥;成立了财经专家咨询委员会,增强了对财经工作监督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常委会及其机关还用创新的理念和方法,提升服务代表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增强人大自身建设的实效、改善机关工作条件等,并不断强化了调研、视察的谋划,注重在实情、实招、实效上下功夫;疏通了人大机关干部进出渠道,鲜明用人导向,逐步形成了能进能出、心齐气顺、生动活泼的机关工作局面。
三、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既是我国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攀枝花市在新的起点上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关键期。做好今后五年的人大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建议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三个战略定位”、“两个战略目标”和“四个战略重点”,以促进发展为己任,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实现“四个翻番”目标,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社会文明的幸福攀枝花作出新的贡献。
(一)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在全面贯彻市委决策部署上有新举措。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未来五年全市“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特色产业形成体系,阳光花城活力绽放,社会建设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的主要奋斗目标。我们要紧紧围绕这个奋斗目标,自觉服从市委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无论是监督工作,还是决定重大事项,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要把市委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到人大各项工作中,依法决定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要坚持和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资格审查等制度,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要加强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监督,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清廉从政,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进一步增强中心意识,在依法履职促进加快发展上有新作为。要牢牢把握“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着眼“四个翻番”目标,切实加大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执行的监督、组织开展对“十二五”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着力推进“十二五”规划的圆满实现;着眼中国钒钛之都打造,切实加大对战略资源创新开发基地、现代特色农业基地、阳光生态旅游度假基地建设和“两化”互动等的督促推进力度,着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助推“6+2”主导产业突破发展;着眼中国阳光花城打造,切实加大对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城市新区开发建设、宜居城市培育等的督促检查力度,着力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省级森林城市和生态市创建,推动特大宜居城市加快形成;着眼四川南向门户打造,切实加大对区域交通枢纽、省际物流中心构建、南向经济平台建设等的跟踪监督力度,着力促进区域枢纽功能加快完备;着眼幸福攀枝花建设,切实加大对城乡人民收入增加、民生工程系统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和区域文化、教育、卫生高地建设等的督促推进力度,着力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新突破;着眼创新型城市建设,切实加大对人口、资源、环境统筹和科技人才创新体系建设等督促推进力度,着力助推赶超跨越;着眼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大对预算执行、决算和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审查监督力度,做好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强化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着力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着眼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认真组织开展对政府工作部门和法院、检察院的工作评议,狠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依法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在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上有新成效。代表工作始终是常委会的基础工作,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活力和动力源泉。要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丰富活跃基层代表活动。要坚持和完善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等活动的机制和制度,为代表履职提供优质服务。要加强履职培训,强化履职考核,提升履职能力,促进代表依法履职。要不断完善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机制,创新办理方式,努力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质量。要广泛动员和引导各级人大代表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增强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过硬本领,努力发挥聪明才智,充分展现人生价值,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四)进一步增强进取意识,在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上有新进展。要紧密结合新时期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要求,紧扣发展主题,狠抓常委会及其机关的自身建设。要切实加强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要坚持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要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和好事。要强化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加大培养、选拔、交流干部力度,增强机关活力,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要继续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促进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要加强对人大制度的宣传和理论研究,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
各位代表:幸福蓝图激荡人心,美好前景催人奋进。让我们在中共攀枝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同心同德抢抓机遇,群策群力加快发展,和衷共济共促和谐,为攀枝花的美好未来和全市人民的幸福生活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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