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阳光村务”得民心
本报讯(杨茂松 许萃)近段时间,玉瓦乡玉杏村村民泽莫每隔几日就会到村活动室看一看墙上的村务公开栏,在他的记忆里,以前村上做了什么事,用了多少钱,村子里百姓都是“瞎子摸象”什么都不知道,现在不但不“盲”,反而对村委会的各项工作、各种开支看得一清二楚。
为搭建与村民直接接触、沟通、交流的“平台”,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被动接访为主动疏导,近年来,九寨沟县针对党务政务“不公开、不透明、不开放”以及“个人说了算”等情况,以“行在阳光透明中,意在惠民、取信于民”为基调,积极开展“阳光村务”平台建设,硬性要求各村在公开栏中,必须对每个季度工作、业务、项目开发、资金流动、人员调配、党风廉政建设等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细致地列出,通过“一事一议”的形式向党员或群众通报,公开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使党员群众了解、参与、执行公开党务工作。
“公开的核心内容有3个,领导班子任职情况,各项政策的制定、决定过程,各项财务支出、一事一议的情况。”玉瓦乡党委副书记林明告诉笔者,自从实行三公开后,无论是乡还是村都会定期将乡、村的各项工作、决定过程、各项开支在公示栏上贴出来。“老百姓在这里不仅可以清楚地看到每一笔钱的归向,还能了解到他们最关心的一些政策性补贴问题,哪些东西能拿到自己手中,别人又拿了多少,政府是否公平。”林明说,现在百姓对国家的各项政策都很熟悉,村里大小事即使是一事一议之后,也必须在公开栏上对外公示,让老百姓看看跟最初的决定是否一样,而老百姓更会隔三差五地来认真“审视”一番。因此,对于各项决议、补贴性政策都必须经过再三核实后才敢贴在公示栏上,“一旦有问题,老百姓就会来跟我们摆谈摆谈。”
同时,为防止各部门、乡(镇)、村、企事业单位敷衍了事,九寨沟县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将三大阳光工程纳入考核范围,确定由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并不定期组织各职能部门对全县的党务、政务、村务、财务、企务、校务和医务等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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