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退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公告

阿坝日报 2019-11-12 00:58 大字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通知》规定,请在原金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缴纳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单位和个人,于2019年12月10日前到金川县应急管理局(金川县勒乌镇沐林街25号)办理退款手续。逾期不来办理,则风险抵押金按规定上缴财政。

联系人:杨东

联系电话:0837—2522534 18190268333

金川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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