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得新居民欢颜 ——金川县大力推进藏区新居建设侧记
■实习记者 杨骁 记者 韩秀全
走进金川,就走进了阳光。
金川是名副其实的 “阳光地带”——年平均日照时间超过2100小时。
“阳光,暖身。新房,暖心!”在感谢上天馈赠的同时,河西乡乃当村60岁的五保户丁子才更因自己即将住进新房而感激。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为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居住问题,同步推进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人居适宜、民居漂亮、功能完善、村容整洁”的藏区新居,为农牧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和谐幸福的良好环境,2014年,金川县按照省、州部署,科学谋划,合理安排,整合资源,重点实施对最贫穷、最边远乡村的新居建设,使全县农村危旧房得到有效改善,村容村貌得到提升,功能进一步完善。
“做梦都没想到能住上这样宽大的新楼房,我这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这不,家里洗澡间又安了太阳能、洗澡用的取暖灯,去年冬天里洗澡一点都不觉得冷,真是过上了梦里都不敢想的好日子了。”在马道村,已经住进新房的苏家发对今天的居住环境很是满意。
这样的改变,始于去年。在县委、县政府统一规划和打造下,苏家发和全乡52户村民,从危旧的土坯房搬到了新居。“我们村的这些新房,从地基到施工到材料,都是严格按照规划建设的,质量和居住舒适度都是一流的。”马道村支部书记刘健在自家新建的房前说道。
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新房拔地而起,宽阔整洁的水泥路伸向远方;绿树、红瓦、白墙下,老人怡然自乐,孩子追逐嬉闹……不仅是河西,如今在金川,处处可以看到这俨然世外桃源的景象。
“户型设计民当家”。建设过程中,金川县积极发动群众,以群众为主体,充分尊重群众主体地位,让群众参与规划、选址、建设、管理全过程,切实保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话语权、决策权。同时,政府发挥统筹、组织和协调作用,严格把好规划关、建设关、质量关。
“为了确保藏区新居建设计划落地生根,我们按照‘符合条件的家庭申请,村委会评议、公示,乡镇政府鉴定、审核,县相关部门联审\’的原则,统一按2万元/户补助标准到户。”县规划局负责人告诉记者。
为了打破藏区新居建设的资金瓶颈,金川县严格按照“农民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贴,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以政府整合现有渠道资金为主、农户参与为辅”的原则,加大资金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按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户,严禁各地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
克服困难、解农户之所急,是项目施行的原则。为了让群众最大限度得到实惠,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金川县积极鼓励农民通过勤劳致富、创业就业推进发展、改善生活。金川镇龙河村村民龙江美是一名残疾人。在此次藏区新居建设中,她利用新建的房屋开起了农家乐,一下子解决了全家的生计问题。“如果没有这栋房子,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做什么好。”说起自己的新房,龙江美满脸的幸福。
科学规划、试点启动、政策惠农。据了解,2014年金川县23个乡镇全部实施了藏区新居工程,惠及800户村民。今年,全县还将启动700户藏区新居建设,广大群众的居住条件即将大大改善,一幅令人耳目一新的乡村画卷正徐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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