辗转千里缉获真凶 图财害命难逃法网
■宛晓乖
2017年12月15日,州、县公安机关通力配合、缜密侦查,在小金县成功抓获阿坝县“2017.12.7”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至此,阿坝县“2017.12.7”故意杀人案真相大白。
2017年12月6日下午,牧民扎某像往常一样去阿坝县柯河乡阿壤路寻找自己走失的牲畜,无意间发现河里漂浮着一具尸体,扎某在惊吓之余,迅速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州公安局、阿坝县公安局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成立州、县联合专案组,迅速展开案侦工作,全力攻坚。案侦民警经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确定受害人系他杀。但由于发现尸体地方较为偏远,尸体又被河水长时间浸泡,受害人身份确定难度较大,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
为确定受害人身份,专案组向各友邻县(市)公安局发出协查通报,并以发现尸体的地方为中心对阿坝、壤塘两县周边乡镇开展走访排查。通过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终于确定受害人为马尔康市甫某某,受害人甫某某于2017年10月29日在壤塘县失踪。掌握此情况后,专案民警庚即对受害人的社会关系展开调查摸排,发现在壤塘县与受害人甫某某同住一旅店房间的周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案件发生后,嫌疑人周某某消失得无影无踪。为尽快将嫌疑人抓捕归案,办案民警通过大量工作,终于发现了嫌疑人周某某的踪迹,于是,一场千里缉凶的追捕开始上演。办案民警先后辗转壤塘县、金川县、小金县、成都市等地,于2017年12月11日20时许,在小金县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抓获。
经查,周某某于2017年10月20日左右前往壤塘县南木达乡打工,期间,结识了受害人甫某某。10月29日,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以与受害人甫某某共同买牛做生意为由,将受害人甫某某骗至阿坝县与壤塘县交界的友谊桥附近。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趁受害人甫某某不备将其杀害,抢走了受害人身上的5.6万元现金以及手机,将受害人尸体扔进河里,随后潜逃 。
经初审,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已被阿坝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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