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撞坏屋角 赔偿数额谈不拢 法官现场勘查快速解纠纷,保险公司向房主支付了3500元赔偿款
本报讯(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黄舒婷)房屋被货车剐碰,一处屋角受损,因追讨赔偿无果,房主庞某将肇事车主和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近日,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兴业县法院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快速化解,保险公司一次性向庞某支付了3500元房屋赔偿款。
房屋被货车剐碰 赔偿起纷争
2020年3月17日20时30分,黎某驾驶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由石南镇周村方向往三联水库方向行驶,驶至石南镇周村庞某宅屋路段时,剐碰到庞某房屋屋角,造成车辆及房屋均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黎某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经查,黎某驾驶的车辆为黎某某所有,该车在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后,庞某曾与保险公司人员进行协商,庞某主张房屋维修费、损失费共10000元,而保险公司只同意赔偿2000元,且告知庞某其房屋损失要经鉴定部门作出鉴定后方可进行理赔。庞某一听不接受,认为房屋被撞坏还要自己掏钱去做鉴定,这说不过去。他与保险公司谈不拢,双方不欢而散。
法官现场勘查 快速调解
今年3月22日,庞某向兴业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黎某、黎某某及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其损失10000元,同时向法院提出了对房屋损失的鉴定申请。
承办的李法官在阅案时,看到该案的诉讼标的数额较小且争议不大,如果该案进入鉴定程序,不但周期长,诉讼成本大,也浪费司法资源。由于各方都没有提交现场照片,李法官决定先通知各方当事人安排一次现场勘查,借此机会做现场调解。
现场勘查当天,各方当事人在李法官的组织下来到庞某房屋前。法官通过细致勘验、拍照取证,发现庞某的房屋仅有一处屋角损坏,可以快速化解该案。于是,李法官向各方当事人阐述了诉讼的风险以及房屋鉴定周期长、消耗费用大的特点,希望各方能够秉承妥善化解纠纷的原则,尽快解决矛盾。
一开始,庞某不同意保险公司提出的调解方案,调解陷入僵局,李法官见状采用“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经过李法官耐心的明理释法,庞某态度终于缓和下来,保险公司、黎某、黎某某也同意调解。最后,在李法官的调解下,庞某跟保险公司、黎某、黎某某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保险公司一次性向庞某支付了3500元房屋赔偿款,案件诉讼费由黎某某承担。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黄锦群通讯员谭惠岚)近日,兴业县人民法院主动上门服务,对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赔偿事项进行司法确认。2021...
兴业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兴业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