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4批 2021年5月13日)
(上接B3版)
9D2GX202105030017在兴业县大平山镇上阳村黄土岭西北的山上(371县道北面400米处,距离殡仪馆500米左右)有人非法挖山采石,毁坏林木,永久性破坏生态环境。兴业县生态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上阳村黄土岭西北的山上发现两个疑似点:广西先超公益事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天寿陵园工程项目、兴业县大平山镇上阳村尧某擅自取土点。经走访大平山镇上阳村周围群众,会谈玉林市三山林艺场工作人员,均反映天寿陵园公墓工程项目无挖泥外运现象。2019年5月兴业县大平山镇上阳村尧某擅自取土点,属于非法取土行为,已于2020年4月7日经原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立案查处,并做出罚款5.68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该点进行严密监控。目前,该点绿植长势良好,无新增取土点,无挖泥和运输痕迹。部分属实(一)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广西先超公益事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天寿陵园工程项目用地的监管,加大排查整治,遏制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的势头,预防破坏林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林地资源安全。对已办结的大平山镇上阳村非法取土点加强监管,继续跟踪,防止出现非法挖山取土行为。(二)加强日常巡视。成立镇、村两级专项小组,对山林、河道加强日常巡查,坚决杜绝非法挖山取土采石等现象的发生。同时,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法挖山取土、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重点打击,发现一起,打击一起,防患于未然。(三)继续做好复绿工作。由兴业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和大平山镇人民政府督促尧某继续做好大平山镇上阳村非法取土点的后期生态修复工作,并达到复绿标准。阶段性办结10D2GX2021050300541.玉州区名山街道二泉村的大师家具厂,没有任何的环保设施,喷漆时产生难闻的气味,通过抽风机往外抽排,影响周边群众的日常生活。2.恒源混凝土搅拌站,不清楚有没有相关的手续。该搅拌站洗混凝土车的污水没有经过沉淀处理,直接外排,导致群众灌溉用的水渠堵塞。玉州区水,大气(一)问题1基本属实。现场检查时,大师家具厂未加工作业,现场可闻到明显油漆气味,业主称其因身体问题从2020年8月至今都没有生产,今后也不会再生产,该厂房留做仓库使用。
(二)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玉林市恒源建材有限公司沉淀池排出生产废水,该公司生产场地道路部分未硬化,未建设有雨水收集池,下大雨时冲刷路面和沙泥部分排入厂区南面灌溉渠道。该公司有环评审批手续,有营业执照。搅拌站洗车污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才外排。现场检查时,发现水渠有少量污泥淤积,但没有形成堵塞。
部分属实(一)玉州生态环境局要求大师家具厂不得从事生产作业,择址搬迁;业主当天就拆除了喷漆设备,搬空了喷漆房内的油漆。
(二)玉州生态环境局要求玉林市恒源建材有限公司对未硬化部分生产场地进行硬化,及时清扫场地,防止沙泥随雨水冲刷到灌溉渠道。
(三)下一步,由名山街道协调玉州生态环境局、玉州区水利局加大对该家具厂的巡查,防止其恢复生产;并督促玉林市恒源建材有限公司落实整改。
阶段性办结11X2GX202105030007玉林市容县容州镇容州宾馆商业街二楼的“容县凹凸美食店”,没有做好室外油烟排放设施,夜间营业时油烟直排居民楼,影响居民生活,要求该店加装油烟净化机,并加高排烟管道至居民楼楼顶。容县大气经现场核查,该店铺抽油烟机正常运行,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由于该店位于低楼层,厨房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收集处理后排放到二楼楼顶,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属实工作组现场提出:
1.加强对厨房的日常管理,定时清理维护抽油烟机等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2.对厨房油烟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升级,加装油烟净化设施及加长烟囱管道。2021年5月7日上午,容县住建局再次到该店铺核查,该店铺已停止营业并完成搬迁。
已办结12X2GX202105030008举报林某等在博白县沙河镇双江村绿麻涌(小江水库9#坝)修建水电站,破坏生态环境,私自放水调度,浪费水资源。博白县其他污染1.现场调查时,林某等所建电站位于小江水库9#坝下游,亚舟冲水库库尾上游,距9#坝约900米,电站的拦水坝是在原有水坝的基础上进行加高加固用于装机发电。电站初步设计经博白县水利局批复,2009年建成并投入试运行,2009年9月组织竣工验收。经查,该发电站建设当时,没有要求做相关环评审批手续。目前电站周边草木生长茂盛,周边没有破坏生态环境的迹象。2.由于亚舟冲水库无法满足沙河镇的生产和生活用水,需要从小江水库调水补充,所以在小江水库9#坝建设一座放水涵管,用于放水到博白县亚舟冲水库,放水设施由博白县亚舟冲水库管理所运行管理。目前亚舟冲水库担负沙河、菱角两镇人民的生活用水,以及几千亩农田的灌溉用水。博白县亚舟冲水库管理所负责9#坝放水闸的调度运行管理,经与小江水库管理所联系沟通,并取得小江水库管理所的同意,博白县亚舟冲水库管理所按季节调度用水。发电用水是充分利用小江水库调入亚舟冲水库的水,没有私自从小江水库调水发电,不存在私自放水调度,浪费水资源现象。部分属实博白县水利局、亚舟冲水库管理所加强与北海市合浦水库工程管理局的沟通对接,共同管理好水资源,建立放水调度台账。已办结13X2GX202105030039玉州区东明市场活禽商铺养殖的鸡、鹅、鸭鸽产生臭气污染和群鹅粗嗓的噪声污染,严重扰民,浑浊臭气让周边居民不能开窗。每次检查、督查,活禽商铺都整改, 每次整改都过关、部门满意,但是每次过关后,臭气、噪声污染又卷土重来,如此循环反复。投诉者对应付式管理强烈不满。玉州区大气,噪音,水此信访件为第二十一批受理编号为D2GX202104300029的重复件。玉林市东明市场的管理方为广西伟润市场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5月2日工作组要求该公司立行立改,做到以下几点:1.对活禽销售场所严格按照“三隔离”的要求,做好饲养、宰杀、销售功能区的划分使用;2.关于气味的扩散,将活禽销售场所后方向着居民区方向的排气扇全部封闭;3.指导经营户将鸡粪统一收集处理,定期清运,严格落实市场保洁人员责任,加强市场清扫保洁、冲水密度;4.要求对活禽销售场所随时保持场所的清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消杀;5.对活禽经营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不能将鸡笼放置门外进行销售,务必放于店内。商户已于2021年5月2日当场把全部的鸡笼搬回屋。同时,玉州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将进一步加强对东明市场动物防疫条件的指导和服务。2021年5月5日、7日,工作组再次到玉林市东明市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每家商铺面已经进行清洁,市场的管理方广西伟润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已严格按照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岳所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做到每天下午5点派工作人员对销售场所进行消毒杀菌;要求商家将鸡笼放置在规定的区域内销售,不允许放置门外通道销售的情况出现,于每天下午休市前将鸡粪等垃圾收集起来装好袋拿去处理掉。根据相关部门反馈,曾收到过内容大致相同的投诉,每次部门接到投诉后都会立即派出人员上门处理、规范,要求东明市场管理方加强市场管理,落实保洁责任。部分属实 1.对于鸡粪的收集处理,市场方给每个经营户都配备了收集鸡粪的扫帚、垃圾铲之类的工具物品,于每天下午休市前将鸡粪等垃圾收集起来装好袋投放到固定的市场垃圾收集点。2.督促市场管理方落实巡查制度,每天对活禽经营行多巡查、勤巡查,做到随脏随清理,垃圾不过夜;市场管理方定期每天下午5点派工作人员对销售场所进行消毒杀菌。遇到比较特殊的情况,为防止细菌的滋生,马上进行杀毒,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3.督促市场方对活禽经营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务必将其鸡笼放置在规定的区域内销售,不允许放置门外通道销售的情况出现。对于不按规定实施的经营户,市场管理方采取惩罚措施。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以解除合同处理,不能在此市场继续经营。4.工作组将继续加强对该市场的巡查检查,督促各商家做好保洁工作。5.责令广西伟润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制定长期管理方案,防止反弹。阶段性办结14D2GX202105030056中秀路果菜市场里93号附近有人养猪,臭味很大,影响居民生活。玉州区水,大气现场调查时猪栏已经清空,猪栏也已清洗干净,业主承认,原来确实养过3头母猪、2头猪仔。现场发现三户人家圈养有一些家禽,用于平时过节宰杀食用。部分属实1.工作组责成养猪业主不能再养猪,责成三户养鸡户限期至2021年5月15前清空所养的家禽。
2.由南江街道农业农村站会同竹美社区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阶段性办结15X2GX202105030019玉林市北流市明德小学对面有多家烧烤摊,油烟直排,通宵经营,噪音扰民,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北流市大气,噪音北流市明德小学对面共有3家饮食店。其中有2家烧烤店,分别为咕咕烤吧和明德烧烤吧;有1家肠粉店,为布拉肠粉店。经现场核实:咕咕烤吧安装有抽油烟机,未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存在一定的油烟污染。该店经营至凌晨3点,个别顾客用餐音量较大,对周边有一定的噪音污染;布拉肠粉店(营业执照名为北流市双记餐饮店),未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存在一定的油烟污染。该店经营至凌晨1点,为室内经营,噪音影响较小;明德烧烤店已于2020年底停止营业,目前店铺正在转让中。基本属实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于2021年5月5日对咕咕烤吧和布拉肠粉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在2021年5月13日前安装好油烟净化设备,防止油烟污染;同时,明确店主在店铺设置温馨提示牌,劝导顾客文明用餐,不准大声喧哗,防止噪音扰民。阶段性办结16X2GX202105030042玉州区玉兰花园“伍哥牛料”餐饮店油烟扰民整改不到位,仍然存在油烟扰民问题。今年四月底,该餐饮店进行了小的改造,并委托第三方环保机构在下午四点多到五点多这段时间进行了检测,且在检测时才偶尔开了一下一个炉灶,而该餐饮店共有5个炉灶,一般在中午12点多到14点以及下午6点多到8点时段排出滚滚油烟,该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玉州区大气(一)经调查,“伍哥牛料”餐饮店按照玉州生态环境局的要求于2020年12月安装了油烟净化器,改造支出6万多元。2021年4月23日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牵头组织市城管支队执法人员会同玉州生态环境局、玉州区名山街道、名山社区等相关部门对该店进行现场调查和协商,4月26日,店主已按要求完成排烟管改造,对净化设备进行了清洗,同时委托有资质的环保检测机构在下午四点多到五点对经油烟净化器排放气体进行检测。
(二)经调查,该店一共有5个炉灶,检测时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组织市城管支队执法人员参与,当时5个炉灶全部开启。根据广西玉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显示,厨房油烟管排气筒出口实测排放浓度,平均值0.96mg/m3,低于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结果评价达标。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执法人员在12点至14点以及下午6点至8点时段查看,未发现有滚滚油烟。
部分属实(一)2021年5月5日,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组织市城管支队会同名山街道、五里桥社区等单位到现场召开协调会,“伍哥牛料”餐饮店店主自愿再次自费委托有资质的环保检测机构检测。2021年5月6日,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城管支队再次组织玉州生态环境局、名山街道、五里桥社区、玉兰花园小区物业、业主代表等共同参与检测,检测时段为中午11点至14点。
(二)下一步,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城管支队将继续加强与玉州生态环境局、名山街道、五里桥社区等部门联系,继续跟踪该店铺的检测结果情况,确保油烟扰民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店铺业主做好定期清洗净化设备,定期检测排放气体,建立清洗检测记录,以避免油烟污染反弹情况,切实解决饮食店铺油烟污染带来的影响城市形象的问题。
已办结17X2GX202105030022火烧桥附近的露天烧烤摊,每天晚上10点多开始营业,产生的油烟,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北流市大气2021年4月13日,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一家露天营业的流动烧烤摊餐车,摊主多在晚上10点左右开始经营,食品加工时产生的油烟直接向外环境排放,对周边居民有一定的影响。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现场对该流动露天烧烤摊点摊主进行了思想教育,引导其入室规范经营。摊主表示愿意配合整改,已当场撤走餐柜并对地面进行清扫。2021年5月5日至5月6日晚,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到火烧桥周边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未发现有露天经营的烧烤摊。基本属实北流市城管监督局巡查组将继续开展巡查,对发现的露天经营烧烤行为,要求业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转为入室经营,防止油烟污染外环境,共同维护城市的环境卫生。已办结18X2GX2021050300211.城东一路销售电动车的商铺使用喇叭,产生巨大噪音,影响周边居住休息。
2.城东路东门口夜间有夜宵摊经营,距离附近学校宿舍约20米,猜码声产生噪音污染,影响周边学生日常作息。
北流市噪音(一)投诉所述的城东一路销售电动车的商铺,经现场核实共有7家经营电车的店铺。2021年5月5日现场调查时,百业达车业贸易有限公司、嘉豪车行、宏丰商贸有限公司、东海车行这4家店铺有使用喇叭播放电动车广告行为,播放广告的音量较大,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作息有一定影响;其余3家店铺未发现其播放电动车广告行为。
(二)投诉所述的城东路东门口夜宵摊共2家(陈某陈新饮食摊、钟三大排档)。现场调查核实,陈新陈某饮食摊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在烹饪粉、粥等食物时,产生一定的油烟量,且个别顾客在就餐中大声喧哗,存在噪声扰民现象;钟三大排档晚上不营业,不做夜宵,未发现大声猜码扰民现象。
基本属实(一)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于2021年5月5日口头责令城东一路存在噪声扰民的4家销售电动车店铺,要求其立即将音箱搬回室内,并将音箱关闭,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5月5日分别对陈新陈某饮食摊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5月8日前安装好油烟净化设备,防止油烟污染。在5月12日前办理好相关的营业手续,并提醒顾客在消费时禁止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周边居民作息。
阶段性办结19X2GX202105030011大坡水库(为饮用水源地,政府禁止在附近养猪)的上游建有很多养猪场,养猪场大都污水直排,导致下游的小平山镇、卖酒镇的日常饮用水带有臭猪粪味。这些猪场主要集中于龙店自然村、旺翻村、石座村等地。兴业县水,大气1.经调查核实,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规模畜禽养殖,大坡水库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没有规模养殖场,调查摸排发现的38家养猪场都属于农村小散养户,16家存在粪污外排现象。
2.兴业生态环境局采样人员对旺翻村流入大坡水库河道口、龙店自然村与石座村等村河道汇流入大坡水库河道口、大坡水库坝首自来水厂取水口等3个位置进行采样检测,水质检测结果表明均达到相应的考核标准。
部分属实1.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给杨某芳、杨某、钟某礼等3家养殖户,责令5月11日前补修好粪污储存池,装好排污管,接上所有排污口,建好干粪堆积棚,保持圈舍及周边环境卫生,并建立粪污处理台账。2.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给邓某能、雷某明、雷某能等3家养殖户,责令5月11日前转移全部生猪。3.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给钟某田等10家养殖户,责令5月30日前修建好粪污储存池,建好干粪堆积棚。目前养殖户都已经开始动工建设,并由镇政府监督落实。下一步,兴业县将继续生态养殖监管,一是对养殖场周边水质落实监测工作,对大坡水库开展每季度至少一次的基本水质监测。二是对本次排查的所有养殖户提出了生态养殖要求。养殖过程不冲水、雨水与污水分流、饮用水余水与污水分流、干清粪、粪便发酵和资源化利用,配套干清粪房,1头猪配备0.25立方米粪液储存设施,粪液储存设施必须防雨防渗。同时,跟踪上述养户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后期生态养殖技术指导。养殖户若不按时进行整改,兴业县将责令其停止养殖,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后果追究法律责任。阶段性办结20X2GX202105030041玉州区江湾路安居小区、城西廉租房小区周边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无人管理,卫生环境恶劣,不定时会有人组织将堆积的垃圾焚烧,但是焚烧又会造成空气污染。周边餐饮店污水直排清湾江,周边道路车辆乱停乱放无人管理。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玉州区土壤,大气,水1.该区域现场发现的是大件废旧家具、建筑垃圾及少量生活垃圾,主要集中在已征地块的空地上,因该地块未进行围挡,有些群众夜间偷偷将这些难以处理的家具垃圾、建筑垃圾倾倒在该地块上。庆丰社区保洁人员每日对该区域路段进行保洁及组织清理垃圾,并且经常组织人员对该地块的家具垃圾、建筑垃圾进行清理,不存在“无人管理”的情况。在接到投诉信息前,4月23日-4月25日,庆丰社区已开展江湾路安居小区、城西廉租房小区周边垃圾清理工作。2.该区域有些地方存在垃圾焚烧痕迹,但该区域附近设有一个焚烧火点监控点,一出现焚烧垃圾杂草情况时,街道会组织庆丰社区人员及时扑灭。庆丰社区也经常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控巡查,不允许在辖区内焚烧垃圾,更不可能专门组织人员焚烧垃圾。经走访周边群众了解,有些乱倒垃圾的人员在丢弃垃圾时,会顺手焚烧垃圾,但不是有组织的行为,是个别行为。3.工作组沿清湾江河道巡查,该区域餐饮店及居民生活污水已全部接入城市污水管网,未发现餐饮污水直排清湾江情况。4.该区域的路段非主干道,未规划停车位,也没有设置禁停标志,因此道路上有许多车辆停放,大多数为附近住户的车辆,均沿路边停放,交通畅顺。庆丰社区在该片区安排有包片社区干部,接到群众热线后会及时赶赴现场疏导交通,不存在“无人管理”的情况。部分属实1.工作组要求庆丰社区迅速清理该地块的垃圾,设置警示牌,增加安装监控摄像头,5月10日前完成。
2.工作组要求社区继续完善生活垃圾清运制度,5月10日前制作包片责任牌,公开清扫保洁员、垃圾收集员、卫生监督员及举报热线等信息,确保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处理。
3.下一步,城西街道庆丰社区将针对乱堆垃圾、焚烧垃圾情况做好宣传警示工作,鼓励群众举报乱倒、乱烧垃圾的人员,积极与玉林市城管部门沟通,向玉林市、玉州区城管部门提供线索,对乱倒垃圾、乱烧垃圾的人员进行处置、处罚。
阶段性办结21X2GX2021050300031.感谢中央环保督察组倾听群众呼声,解群众之疾苦。督察组在玉林督察那几天,玉林市城区广场安静了许多,最近几天又有扰民噪音出现了,特别是在玉林市玉州区一环东路百花汇购物广场门口有人放声高歌,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工作生活学习。2.噪音管理部门平时不采取措施,督察组在时才有所作为,希望督促地方政府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市辖区噪音2021年5月7日22 时,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组织玉州公安分局、玉州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出动力量15人,对百花汇购物广场产生的噪声进行整治,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百花汇购物广场空无一人。走访附近店铺反映,广场确实偶尔有拍摄抖音视频的人在高声唱歌。属实(一)布置属地派出所每晚进行巡查,如发现问题有噪音扰民就对相关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宣传教育并责令、警告相关人员不能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
(二)下一步,在接下来的半个月内将采取三次集中整治行动,并安排属地派出所每晚安排一定警力监督落实,确保整治成效。
已办结22X2GX202105030040玉林名山街道绿杨社区,在疾控中心和沙场间有块三角形空地,该地及周边原来都是耕地,现场很多居民占用耕地无证建房、建厂,砂石、建筑垃圾填埋,严重破坏耕地和周边生态环境。玉州区土壤(一)经调查核实,该地块没有在建房屋。1995年玉林市原土地部门同意作为村民建房用地,但因其他原因当时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没有审核发证。虽然由于历史原因未办理好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已有部分村民无证建设房屋和临时厂房。(二)通过玉州区征地办提供的相关材料说明,证实该地块的土地性质已经转变为城市建设用地〔2017年12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玉林市2017年第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17]864号)《玉林市国土资源理局关于玉林市2017年第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由于该地块已经改为城市建设用地,不存在严重破坏耕地的行为。经核查,在4队闲置土地上,承租人主要是从事沙石经营活动,在空地内临时堆放沙土,尽管采用湿法作业,因没有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有时会产生扬尘,对周边居民有一定的影响。部分属实(一)责令堆放沙石的当事人立即清理砂石、建筑垃圾,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沙土,避免带来扬尘污染。2021年5月8日,当事人已完成整改。
(二)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将加强对该片区建房的巡查监控,会同玉州区人民政府及时制止、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三)同时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绿杨社区协助村民到相关办证部门办理合法手续。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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