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道交通事故多发 法官进村普法促平安
本报讯(记者 罗军 通讯员 吴华保)近日,博白县人民法院执裁庭法官深入博白县那林镇乐民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被告苏某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无号牌摩托车,沿乡道博白县那林镇佑邦-乐民线由东往西行驶时,其所驾驶的车辆与原告李某某驾驶的普通摩托车相碰撞,造成原、被告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通部门认定,被告苏某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李某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诉请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36954元。
此案安排在村委会开庭,主要考虑到该交通事故发生在那林镇山高林密地区,乡道窄小弯曲,视线盲区多,加上村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通过组织此次庭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对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事故防控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乐民村委会的协助下,村干部、普通群众20多人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官就交通安全常识、交通事故防控、交通事故理赔途径等相关问题向群众答疑解惑。此次庭审,为当地群众送去了丰富的法律“营养大餐”,提高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促进当地平安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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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博白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