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探索创新日照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司法保障

山东法制报 2021-03-04 14:21 大字

2020 年以来,日照市两级法院坚持服务大局、 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优化促进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大力践行司法为民,为日照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司法保障。

牢记使命促发展全力护航现代化海滨城市建设

“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聚众哄抢、造谣传谣以及其他相关犯罪,为疫情防控和经济平稳运行营造安定的社会法治环境。”

2020 年新冠疫情发生后,日照中院及时制定出台《关于为依法防控疫情和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通过8条具体举措,全力保障全市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法院认真落实市委“9+3”重点工作攻坚部署,细化10项配套措施,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全力提升营商环境司法贡献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扎扎实实打造诚信守法的经营环境。

院领导带队走访中小微企业,发放法律风险防范指引、案例汇编 1000余册,高效保障企业复工达产。在开展的“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中,加大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债务、涉金融、涉民生等案件执行力度,灵活运用“ 活封活扣” 等手段,努力做到“办好一个案子、救活一个企业”。日照中院妥善执结涉新粮油脂公司系列案件, 4.2亿元债权全部执行到位,成功引入外资企业进驻园区,取得盘活企业、助推粮油产业持续发展的多赢效果。

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20年10月 29 日,岚山区法院对刘志伟、陈维良等2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同日,开发区法院对张学文等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10月 30日,东港区法院对张守志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及王海松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同日,莒县法院对孔德良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及盛永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两级法院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市霸”“海霸”。专项斗争以来,共审结一审涉黑涉恶案件 37件 284人,其中涉黑案件 4件 64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70 人,张守玉、韩邦峰、杨文革、丛云鹏、刘润滋等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被依法严惩,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深化平安日照建设,从严惩处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助推清廉日照建设,彰显了“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价值导向。

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积极参与“无讼、无案、无访”社会治理示范村(社区)创建,推动“万人起诉率”指标纳入综治考评,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一以贯之护民生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要让群众“少跑腿、快立案、一次办好”,通过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

优化升级诉讼服务,打造现代化诉讼服务格局。充分尊重群众司法需求,畅通现场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等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努力实现“线下一次办好”“线上一网通办”。网上立案 48833件,“掌上办案、指尖诉讼”惠及更多当事人和律师。

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调解、 速裁、 快审一站式解纷机制,引导群众通过调解组织、驻院调解室诉前调解纠纷5130件,调解不成的就地速裁快审,切实提高了解纷效率、减轻了群众诉累。

以务实举措保障民权,高度关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 28673件。审结婚姻、继承、赡养等家事纠纷3871件,保障幼有所育、老有所养、弱有所扶。东港、莒县等法院加强与妇联组织对接,打造婚姻家庭辅导室,妇联志愿者诉前参与调处家事纠纷350余件,《人民法院报》报道转发。审结涉教育、医疗、劳动争议纠纷2684件,保障了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劳有所得。

以有力执行兑现民利。 全力向“ 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去年共执结各类案件13795件,执行到位金额 62.1亿元。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岚山区法院推进“执行+网格化”试点,433名基层综治网格员协助执行。

同时,加强执行联动,与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加强不动产信息共享,会同公安机关建立网络查人、控车协作机制。强化执行威慑,纳入失信名单库4673人,限制高消费11504人次,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17人次。

胡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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