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云协作” 救助解民忧
●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罗琴
“佛山和西充的检察官们,太感谢你们的帮助了!有了这笔救助金,我和两个孙娃儿接下来的生活就有着落了!”3月31日,西充县某乡镇的张婆婆紧紧握住西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手,感激地说。
原来,当天,西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委托下,向刑事被害人家属张婆婆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11万余元。
转发微信“朋友圈” 西充检察官发现线索
2021年春节前,一条爱心救助信息在微信“朋友圈”被不少好心人转发。这条信息显示,西充县某乡镇村民在外地务工时,因纠纷被故意伤害致死,凶手伏法后却无赔偿能力,且死者妻子离家出走多年无音讯,家中年迈老人和两个小孩丧失了唯一经济来源。消息扩散后,西充县妇联等单位、社会公益组织及热心网友纷纷捐资捐物。
“刑事被害人”“凶手无赔偿能力”“家中丧失经济来源”……深夜,这条信息一系列关键词引起西充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的警觉:“这是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
两地检察官“云互动” 及时开展司法救助
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刻不容缓!在向上级检察院和主要领导汇报后,西充县人民检察院的干警们忙碌了起来。一部分人向本地法院核实案件信息,一部分人在裁判文书网站查找判决文书,一部分人积极联系被害人居住地基层组织,很快将案情和诉讼程序、判决结果完全了解清楚。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的国家司法救助应遵循属地原则,即由办案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西充县人民检察院无管辖权。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西充县人民检察院干警们多次走访被害人家属所在乡镇、村组、学校等地,了解家庭情况,拿准第一手资料。检察官很快联系了承办该案的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并通过电话进行了初步沟通。
“通过你们提供的材料来看,基本符合救助条件,但还是要麻烦你们再完善一些资料。”“好的,没问题!”就这样,两地相隔千里的检察官们,靠着“粤味”普通话和“椒盐”普通话一次次传递信息、一次次探讨业务、一次次真诚沟通、一次次“云互动”。
探索异地救助协作机制 为群众解决更多实际困难
经报请广东省佛山市委政法委批准,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远在西充的被害人家属发放国家救助金11万余元,并委托西充县人民检察院代为送达《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和发放救助金。
为确保救助金用途更明、更实,在西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建议下,乡镇和村委会共同监督资金支取和使用,西充县妇联、有关学校将会持续对被救助人进行关爱。
“两地人民检察院携手开展被害人司法救助,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的担当精神,这是将‘检察为民’落到实处的体现,也是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收到的实效。”西充县妇联主席王武蓉说。
据悉,接下来西充县人民检察院将再次摸排、梳理全县范围内符合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况,力争在属地救助基础上,探索异地救助协作机制,为群众解决更多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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