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兹有权利人西充县第二实验小学申请,因本小学保管不善,将位于西充县晋城镇晋城大道一段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号:(2004)02499号、(1998)02252号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申请对该两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公告作废。
若有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告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我中心。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依法给予办理。
特此公告
电话:4231078
西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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